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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00002546066D/2004-4076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文号: 嘉政发〔2004〕70号 发布机关: 市政府
成文日期: 2004-08-06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调整市长和副市长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4-08-06 00:00 信息来源:市政府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现将调整后的市长、副市长分工通知如下:

  陈德荣 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政、人事(编制)方面工作。分管市财政局、人事局(编委办)。

王洪涛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财政工作。负责计划、重点工程、经济技术协作、物价、信息产业、经济建设咨询、交通、统计、税务、监察、审计等方面工作。牵头协调第三产业的规划与发展。分管市计委、交通局(包括港航管理局、地方海事局)、统计局、审计局、监察局、高速公路指挥部、交投集团公司。协管财政局。联系市咨询委、国税局、铁路嘉兴车务段。

沈雪康 负责农村经济、农林、水利、水务、环保、人口与计划生育、供销、生态建设、海洋与渔业、食品安全、药品监督、气象、粮食、抗灾救灾、议案和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市农业经济局、水利局、环保局、计生委、粮食局、供销社、药品管理局、农科院、污水处理工程指挥部、南排工程指挥部、水务集团公司。联系市妇联、团市委、气象局。

王新民 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经济体制改革、科技、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社区建设管理、扶贫、救济、信访、机关事务管理、人民武装和征兵等方面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室、体改办(国资委)、科技局、劳动保障局、民政局、信访局、审批办证服务中心、机关事务局、残联、政府驻外联络处。协管人事局(编办)。联系嘉兴军分区、市总工会、科协、预备役防化团。

钱满程 负责城乡建设和管理、国土资源(包括地质矿产)、港区建设、海事、公安、安全、司法、法制、民族宗教、人民防空等方面工作。分管市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嘉兴港区管委会(嘉兴出口加工区)、嘉兴港务局、公安局、安全局、司法局、民宗局、人防办、海事局、城投集团公司。联系市中级法院、检察院、武警支队、消防支队、邮政局、各通信公司、各民主党派。

  蒋仁欢 负责工业、安全生产、外经贸、经济开发区、外事、侨务、台务、打击走私、金融、电力、质量监督等方面工作。分管市经贸委(包括中小企业局、安全生产监管局)、外经贸局、开放办、外事办、侨办、台办、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实业资产经营公司。联系市人民银行、银监局、质量技监局、电力局、嘉兴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走私侦察支队、边检站、工商联、贸促会、对外友协、侨联、各银行、各保险公司、石油公司。

王 淳 负责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方面工作。分管市教育局、卫生局、文化局(体育局)、广电局、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联系市档案局、文联、嘉兴学院、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嘉兴教育学院、嘉兴电大、嘉兴电视台、嘉兴电台。

  张志伟 负责商贸流通、工商行政、烟草专卖、旅游、城市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市经贸委(商贸流通部分)、城管执法局、旅游局、湘家荡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商贸资产经营公司、协作集团公司。联系市工商局、烟草专卖局。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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