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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00002546066D/2006-3883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文号: - 发布机关: 市政府
成文日期: 2006-01-12

关于印发市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01-12 00:00 信息来源:市政府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现将《市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一月十二日

市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纪要

   

  一、会议认为,2005年,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能,充分调动和发挥全市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全市经济和社会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作出了贡献。

  二、会议强调,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新一轮发展的奠基之年。全市各级工会组织一定要把工会工作放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把握和部署,进一步围绕中心,注重创新,提升能力,加快工会组织领导下的维权机制建设,通过开展有特色、有影响、有实效的活动,团结和动员广大职工为把我市建设成为长三角经济强市、杭州湾滨海新市、江南水乡文化大市而奋斗。各级政府要按照《工会法》和《浙江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的要求,尽力帮助工会组织解决实际问题,给予财力物力上的支持,为推进工会工作搭建平台。积极支持和帮助工会组织开展职工素质工程、职工经济技术创新等活动,支持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推行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

  三、会议就在全市企业中开展“双爱双评”、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和对未建工会的企事业单位收取工会筹备金等问题形成了共识。

  1.关于在全市非公企业中开展“双爱双评”、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问题。为了更好地协调非公企业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共谋企业发展,会议支持市总工会提出的关于在非公企业中开展“双爱双评”、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建议意见。会议决定,由市总工会、市经贸委、市劳动保障局、市工商局、市外经贸局、市企工委、市工商联等部门联合发文,在全市非公企业中开展以“企业爱职工、职工爱企业”为主要内容的“双爱双评”活动,评选表彰一批关爱职工的优秀企业家、热爱企业的优秀员工和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先进企业。

  2.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的问题。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2000第九号令),从2001年起,在全市企业中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但在推进过程中还存在履约率偏低、覆盖面不够广等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加大行政推动力度,会议明确,由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总工会、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在全市企业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时决定,2006年对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执法检查。

  3.关于对未建工会的企事业单位收取工会筹备金的问题。会议认为,市总工会根据《工会法》和《浙江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的规定,提出依法对未建工会的企事业单位收取工会筹备金,将有效推动工会组织的建设,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应给予大力支持。会议明确,会后由市总工会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协商后,联合出台实施意见,并依法组织实施。此外,会议还就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的来源问题进行了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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