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00002546066D/2006-38834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文号: | - | 发布机关: | 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2006-05-26 00:00:00 |
关于印发市区“城中村”拆迁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06-05-26 00:00
信息来源: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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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秀洲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市区“城中村”拆迁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市区“城中村”拆迁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市区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加快推进市区“城中村”拆迁整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贯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对市区“城中村”进行拆迁改造和配套整治,进一步改善市区城市生态环境、人文环境和投资环境,推动“三地一和谐”战略的深入实施,促进市区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 本次“城中村”拆迁整治涉及的具体区域范围如下: (一)百花村杨家门区域。该区域位于百花村2组,东、北至嘉兴钢铁厂、南至公安路(含公安路南侧小部分)、西至太平桥港。 (二)西马桥村嘉丝联区域。该区域涉及2个点:一是位于东至原嘉丝联公司、南至市就业局、西至建国北路、北至杉青闸支路的区域;二是位于东至苏州塘、南至东升路、西至市就业局、北至原嘉丝联公司的区域。 (三)吴家桥百墅路区域。该区域东至花龙桥港、南至斜港、西至汽运公司加油站、北至城东路。 (四)章基浜区域。该区域东至三官塘河、南至城北变电所、西至城北路、北至马桥港。 (五)凌塘路区域。该区域东、南至城东路、西至菜花泾港、北至东升路。 (六)秋泾桥热电厂区域。该区域东至东方路、南至江南太阳城、西至运河、北至嘉兴热电厂。 (七)东升苑太平桥区域。该区域涉及3个点:分别是位于太平桥港以东、东升路以南地块;太平桥港以东、东升路以北地块和太平桥港以西、东升苑以东地块。 (八)文昌路区域。该区域东至齐心弄、西至市委党校、南至文昌路、北至文纬里社区。 (九)东塔里区域。该区域位于东塔路北端,东至冶金厂、南至民丰新村、西至民丰厂、北至冶金厂宿舍。 (十)三塔里区域。该区域东至吉水花园、南至运河、西至越秀路、北至明月路。 (十一)三塔苗圃周边区域。该区域位于沿三塔苗圃周边。 三、实施办法 本次“城中村”拆迁整治,以治理环境、有利于城市发展和管理为目的,在综合分析“城中村”对自身及周边区域环境、对城市发展和管理影响程度,充分考虑资金平衡等各种因素的前提下,根据不同区块的实际情况及各自特点,采取以下拆迁整治办法: (一)拆迁改造。对以下小区道路、排水等设施严重不足并难以配套完善,“脏、乱、差”现象比较严重的6个区域,采取拆迁改造的办法整治: 1.百花村杨家门区域、西马桥村嘉丝联区域、吴家桥百墅路区域和秋泾桥热电厂区域内的“城中村”,全部予以拆迁,由市城投集团负责实施。 2.凌塘路区域和章基浜区域的“城中村”,全部予以拆迁,由南湖区政府负责实施,拆迁费用由市城投集团承担。拆迁完成后,该区域由市城投集团负责开发建设。 在上述区域内,对区块整体改造影响较大的企业,根据有利于区域整体环境改善、有利于安置房选址、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率和资金平衡的原则,实施部分或全部拆迁。 (二)配套整治。对以下现状环境尚可,有一定规模和联排成片,整体拆迁改造条件暂不具备条件的5个区域,采取配套整治、拆违添绿的办法整治: 1.东升苑太平桥区域:由市城管执法局先予拆除违章建筑,由市城投集团负责清理垃圾、硬化道路、完善小区配套及种植绿化等综合整治,由南湖区政府负责配套整治后的长效管理。 2.文昌里、三塔里和东塔里三个区域,由南湖区政府负责拆除违章建筑、清理垃圾、硬化道路、完善小区配套及种植绿化等综合整治,并负责整治后的长效管理。 3.三塔苗圃周边区域:由市城管执法局先予拆除违章建筑,由市规划建设局负责环境整治,将该区域改造成公园,并建造恢复岳王祠。 四、实施计划 (一)准备阶段(6月底前)。开展对“城中村”拆迁整治项目的调查摸底、成本测算、拆迁政策制订、项目立项、实施计划和方案编制、资金筹措、拆迁手续办理及宣传动员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7月至9月)。按照计划全面推开市区“城中村”拆迁改造和配套整治工作,其中,配套整治项目在8月底前完成。 (三)扫尾阶段(10月至12月)。对拆迁区域内个别拒不搬迁的被拆迁人,综合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抓好拆迁扫尾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全部整治任务。 五、政策措施 (一)拆迁补偿安置。 1.本次“城中村”拆迁整治涉及对被拆迁人的补偿安置,按照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城市规划区内农民住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办法的通知》(嘉政发〔2002〕44号)执行。 2.“城中村”拆迁所需的安置用房,由市城投集团负责统一规划建设。原则上,吴家桥、杨家门区域拆迁的安置房选址在吴家桥百墅路区域;章基浜区域拆迁的安置房选址在章基浜市社会福利院地块;西马桥区域拆迁的安置房选址在建国路以东、市就业局北侧原嘉丝联厂房以西地块,涉及的市土地储备中心用地红线相应进行调整;凌塘路区域安置房选址在原第五毛纺厂东侧地块;秋泾桥区域原则上安置在秋景公寓。 (二)相关配套政策。 为有利于建立“城中村”拆迁整治的资金平衡机制,降低开发建设成本,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特明确以下相关配套政策: 1.落实土地开发收益平衡机制。 (1)百花村杨家门区域,按照五届市政府第2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拆迁费用先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按土地现行市场评估价支付给市城投集团,不足部分由市政府另行协调解决。 (2)西马桥村嘉丝联区域,现市就业局红线范围内原嘉丝联厂区围墙以外部分,由市就业局向市城投集团支付该土地的征迁成本;东升路、苏州塘交叉口的“城中村”拆迁费用,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从嘉丝联地块土地出让收益中列支。 (3)其他区域的拆迁费用,由市城投集团在“城中村”整体区域范围内的土地出让收益中平衡。 (4)实施综合配套整治的费用,参照市区开放式老住宅区整治“以奖代补”的办法处理。 2.落实配套优惠政策。 (1)“城中村”拆迁地块的土地出让金,除社会保障资金(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5%)、农业发展基金(5900元/亩)外,其余全额返还市城投集团用于平衡“城中村”拆迁和整治费用。 (2)“城中村”拆迁安置房建设过程中,免除所有的政府性规费。 3.拓展融资渠道。为了更好地筹措项目资金,确保拆迁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市城投集团应积极进行项目整体包装,向银行申请贷款,贷款过程中根据需要可由市财政给予担保。同时,可以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与其他企业合作,共同开发建设“城中村”整体拆迁的地块。 (三)工作措施。 1.为确保拆迁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市规划建设局在 2.已列入土地储备范围的地块,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市城投集团实施拆迁,并由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在 3.为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推进,本次拆迁整治涉及的新嘉街道西马桥村,嘉北街道百花村、吴家桥村、陶家桥村和塘汇街道秋泾桥村等自然村,应尽快落实办理撤村建居和土地征用工作,其土地统一转为国有。鉴于本次“城中村”拆迁任务重、难度大、时间紧,具体操作时,采用边拆迁、边撤村建居、边征地的办法整治。其中,“撤村建居”工作由南湖区政府、秀洲区政府和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实施,征地工作由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实施。“撤村建居”和征地工作在9月底前完成。 (四)鉴于本次“城中村”拆迁整治未列入今年的城建投资计划,为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在5月底前给予办理项目立项批复手续。 (五)为配合“城中村”拆迁工作的开展,市城管执法局在拆迁工作正式启动前,应先行开展“城中村”区域范围内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以营造依法拆迁的有利氛围。 (六)凡列入本次“城中村”拆迁整治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土地、房屋,停止办理改变用途性质手续,具体由市国土资源局和市规划建设局负责把关。 (七)对少数借拆迁之际漫天要价的“钉子户”,在符合法律程序的基础上,参照市区“危旧房”《强制拆迁预案》,依法实行行政强制拆迁。 六、组织领导 为及时协调解决“城中村”拆迁整治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加快推进拆迁整治工作,市政府已经专门成立市区“城中村”拆迁改造整治指挥部,负责整个拆迁整治工作的具体指挥、组织与协调工作。 七、工作要求 市区“城中村”拆迁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要求紧,同时又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集中力量打好攻坚战,确保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同时,要加强宣传,全面发动,形成合力,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制订周密预案,加强协调,及时处置,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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