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规文件 > 其他文件 > 嘉政办发
索引号: 11330400002546066D/2007-38726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文号: - 发布机关: 市政府
成文日期: 2007-04-30 00:00:00

关于印发市区老区改造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4-30 00:00 信息来源:市政府 浏览次数:

南湖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市区老区改造整治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四月三十日

 


市区老区改造整治工程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市民群众的居住生活环境,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城市形象,全面推进市区老区改造整治工作,根据我市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通过对市区老区旧居进行拆迁改造和配套整治,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人文环境和投资环境,推进“五城联创”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改造整治范围及责任单位

市区老区改造整治涉及两项工程:一是对市区二环以内30个区位重要、威胁居民居住安全、对城市风貌有不利影响的地块进行改造整治,其中改造整治成片地块18个,零星地块12个,简称“1812”工程;二是对未列入 “1812”工程但涉及居民411户(建筑面积约16148平方米)的危旧直管公房进行改造整治,简称危旧直管公房改造工程。

(一)“1812”工程中的成片改造整治地块。

1.东升西路越秀路口百花停车场地块。该地块位于东升西路南侧、越秀北路西侧、太平桥港东侧、新塍塘北侧,用地面积约13481平方米。完成目标:拆违、拆迁。责任单位为市城管执法局、嘉城集团。

2.落帆亭地块。该地块位于东升东路北侧、苏州塘西侧,用地面积约4874平方米。完成目标:拆迁建园。责任单位为嘉城集团。

3.文生修道院地块。该地块位于光明街东侧、东升路北侧,用地面积约13708平方米。完成目标:腾空、拆违、整治。责任单位为市交通局、市城管执法局、嘉城集团。

4.闸前街地块。该地块位于东升东路、长纤塘北侧、三元路南侧、苏州塘西侧、京杭大运河东侧,用地面积约92470平方米。完成目标:拆迁改造。责任单位为嘉城集团。

5.城北路西侧月河北侧地块。该地块位于城北路西侧、月河北侧、丰乐公寓南侧,用地面积约4687平方米。完成目标:拆违、整治。责任单位为嘉城集团。

6.城北路中基路口北侧地块。该地块位于城北路东侧、中基路北侧、月河南侧,用地面积约5307平方米。完成目标:拆迁改造。责任单位为嘉兴信达房产公司。

7.城北路中基路口光明苑东侧地块。该地块位于中基路南侧、京杭大运河北侧、光明苑东侧,用地面积约12387平方米。完成目标:小学腾空、拆迁改造。责任单位为嘉城集团、市教育局。

8.原工具量具厂地块。该地块位于环城北路南侧、少年路西侧、平家弄北侧、禾兴北路东侧,用地面积约5102平方米。完成目标:拆迁改造。责任单位为嘉城集团。

9.少年路西侧嘉兴职业中专地块。该地块位于环城北路南侧、少年路西侧、平家弄北侧、禾兴北路东侧,用地面积约7093平方米。完成目标:拆迁改造、整治。责任单位为嘉发集团。

10.勤俭路老卫校西侧地块。该地块位于环城西路与勤俭路交叉口、嘉兴卫生学校西侧,用地面积约4447平方米。完成目标:拆迁。责任单位为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嘉发集团。

11.县前街百福弄地块。该地块位于县前街东侧、小西门横街南侧、百福弄东侧秀城饭店南侧,用地面积约2260平方米。完成目标:拆迁改造。责任单位为市规划建设局。

12.竹篱弄地块。该地块位于勤俭路南侧、少年路东侧、中和街北侧、中联公寓西侧,用地面积约5000平方米。完成目标:拆迁改造、整治。责任单位为嘉城集团。

13.勤俭东路北侧南湖染织厂、嘉兴蚕种厂地块。该地块位于大新路南侧、勤俭东路北侧、农林局宿舍东侧、虹桥新村西侧,用地面积约46600平方米。完成目标:拆迁改造。责任单位为市农业经济局、嘉实集团、嘉城集团。

14.公园路铁路技校地块。该地块位于中山路北侧、嘉禾路东侧、公园路西侧,用地面积约10796平方米。完成目标:拆迁整治。责任单位为铁路嘉兴车务段、嘉城集团。

15.清真寺地块。该地块位于环城南路西侧、秀洲南路东侧、大年堂前北侧,用地面积约16000平方米。完成目标:拆迁改造前期准备。责任单位为嘉城集团、市民宗局。

16.建国南路仪器厂地块。该地块位于建国南路东侧、环城南路北侧,用地面积约5185平方米。完成目标:拆迁改造的前期工作。责任单位为嘉兴中房公司。

17.南杨路小学地块。该地块位于斜西街南侧、杨柳湾路北侧、砖桥弄西侧,用地面积约4500平方米。完成目标:拆迁改造。责任单位为嘉城集团、市教育局。

18.中环南路城南路口。该地块位于中环南路南侧、城南路西侧,用地面积约9800平方米。完成目标:拆迁改造。责任单位为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1812”工程中的零星改造地块。

1.秀州路机械研究所东侧地块。该地块位于秀州路西侧、姚家路北侧,用地面积约1100平方米。完成目标:拆迁、整治。责任单位为嘉城集团。

2.冷仙亭地块。该地块位于勤俭路北侧、秀州路东侧,用地面积约2871平方米。完成目标:拆迁、整治。责任单位为市教育局、市文化局。

3.府忠埭南侧地块。该地块位于府忠埭南侧、砖桥弄东侧、禾兴南路西侧,用地面积约850平方米。完成目标:拆迁、整治。责任单位为嘉城集团。

4.斜西街南侧砖桥弄地块。该地块位于南杨路北侧、砖桥弄东侧,用地面积约302平方米。完成目标:拆迁、整治。责任单位为嘉城集团。

5.南杨路南侧砖桥弄地块。该地块位于南杨路南侧、砖桥弄西侧、杨柳湾路北侧。用地面积约754平方米。完成目标:拆迁、整治。责任单位为嘉城集团。

6.南湖区城管执法大队地块。该地块位于中行嘉兴分行东侧、府东街北侧、县南街西侧,用地面积约1305平方米。完成目标:拆迁、整治的前期工作。责任单位为嘉兴中房公司。

7.勤俭路南秀州北路西侧沿街地块。该地块位于勤俭路南侧、秀州北路西侧沿街地块,用地面积约369平方米。完成目标:拆迁改造。责任单位为嘉城集团。

8.秀州路东侧新马路地块。该地块位于秀州北路东侧、新马路北侧、市纺织工业供销公司西侧,用地面积约509平方米。完成目标:拆迁改造。责任单位为嘉城集团。

9.城东路凌塘桥东堍北侧地块。该地块位于城东路北侧、车站港西侧、市燃料公司南侧,用地面积约1059平方米。完成目标:拆迁改造。责任单位为嘉兴商业银行。

10.禾兴路平家弄地块。该地块位于平家弄南侧,用地面积约500平方米。完成目标:整治。责任单位为嘉城集团。

11.滨河路北侧长征桥地块。该地块位于滨河路北侧、平湖塘南岸、长征桥西侧,用地面积约112平方米。完成目标:拆迁、整治。责任单位为嘉城集团。

12.探花弄地块。该地块位于纺工路西侧、长中港北侧,用地面积约5860平方米。完成目标:拆迁、整治。责任单位为嘉城集团。

(三)危旧直管公房改造工程地块。

危旧直管公房改造工程共涉及市区19个房屋破旧、配套简陋、环境脏乱、安全隐患突出的地块,居民411户。因这些危旧房屋地处位置与公私房屋交叉混合,改造难度较大,矛盾较多,因此,根据各地块的具体情况,分别采取大修、原地翻建、提前腾迁和拆迁等方法进行改造整治。

    1.大修或拆迁项目。

    1)兴乐弄、陶家园等9个地块,改造总户数为216户,建筑面积约8009平方米。其中涉及危旧公房172户,建筑面积约6531平方米,涉及其它产权房44户,建筑面积约1478平方米。责任单位为市规划建设局。

    2)双魁巷地块,改造总户数为44户,建筑面积约2136平方米。责任单位为市规划建设局、嘉城集团。

    2.原地翻建项目。东栅永丰路区块,改造总户数为58户,建筑面积约2469平方米。责任单位为市规划建设局。

    3.提前腾迁项目。太平桥、觉海寺等7个地块,改造总户数为119户,建筑面积约4507平方米。责任单位为市规划建设局。

    4.列入拆迁项目。南湖路周边地块,改造总户数为18户,建筑面积约505平方米。责任单位为嘉城集团、市规划建设局。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75月底前)。开展老区改造整治工程的调查摸底、成本测算、拆迁政策制定、项目立项、实施计划和方案编制、资金筹措、拆迁手续办理及宣传动员等前期准备工作。其中,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对拆迁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批;市规划建设局负责对拆迁改造项目的规划审批及拆迁许可审批;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拆迁改造项目的用地审批。

(二)拆迁整治阶段(200712月底前)。老区改造整治工程的拆迁任务要求在年内全面完成,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地块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拆迁整治计划,明确拆迁整治完成时间,有步骤、有计划地实施拆迁工作。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南湖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各街道、社区要全力配合实施。

(三)改造建设阶段(200712月—2009年底前)。承担改造建设任务的有关责任单位可根据地块的实际情况,积极进行项目整体包装,向银行申请贷款,并可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与其他企业合作,共同开发建设各拆迁地块。按照2008年完成60%2009年完成40%的目标,在年底前制定改造建设方案。整体出让的地块要尽早推向市场,市规划建设局负责规划设计条件以及对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批,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出让,并督促业主抓紧实施。

四、相关政策原则

(一)自求平衡原则。老区改造整治工程项目的拆迁费用,凡政府或国资公司项目由各拆迁项目实施单位在各拆迁区域范围内的土地出让收益中平衡。其土地出让金,除社会保障资金(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5%)、农业发展基金(5900/亩)外,其余全额返还用于改造整治。民资项目按有关政策规定处理。

(二)规费减免原则。老区改造整治工程拆迁安置房建设过程中,免除所有的政府性规费。

(三)考评奖励原则。实施年度考评,对总考评为优秀的责任单位由市政府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考评不合格的单位由市政府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老区改造整治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要求紧,同时又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统一思想,切实加强领导,要把此项工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为加强对改造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专门成立市区老区改造整治工程领导小组和现场指挥部,负责改造整治工程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市政府有关要求,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精心组织实施,并按时上报有关工作进度情况。同时,要按照责任分工,相互配合,集中力量打好攻坚战,确保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三)加强宣传,维护稳定。要加强宣传,全面发动,形成合力,严格按政策办事,公开、公正、公平,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制订周密预案,加强协调,及时处置,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作者:

信息来源: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