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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公务员培训“十一五”规划

发布日期:2008-04-16 00:00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时期。加强公务员培训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是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浙江省公务员培训“十一五”规划》、《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2010年嘉兴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结合我市公务员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全面加强公务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公务员的整体素质和为人民服务的水平,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培训。全面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依法培训,促进公务员培训的各项制度建设。强化公务员培训的法定意识,依法保障公务员参加培训的权利,督促每个公务员认真履行义务,自觉接受培训。公务员要服从组织调训,公务员所在单位要努力创造条件,积极安排人员参加培训。

2、坚持以人为本。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遵循社会发展和人才成长客观规律,把培训教育与公务员履行岗位职责、追求自身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实行按需施教与培养公务员创新精神、激发创新活力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公务员的全面发展。

3、坚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把培训的目标、内容、方式和提高能力紧密结合起来,大力提高公务员促进发展、推动改革、维护稳定的本领;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本领 ;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 ;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本领 ;善于学习、善于调查研究、善于自主创新的能力。


4、坚持开拓创新。探索公务员培训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措施,不断创新培训内容、方式和方法。积极推进公务员培训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使培训工作更好地体现针对性,富于时代性,把握规律性。

二、总体目标

根据我市“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对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要求,有计划地对公务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公务员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2天,五年内使公务员普遍得到教育培训,公务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不断创新培训内容和方法,健全培训体制机制,围绕激发培训活力、提高培训质量,努力实现培训内容由重知识学习向重能力提高的方向转变,培训方式由传统的课堂教学向与现代远程、网络、电化等先进的教育手段结合的方向转变,培训体制由单一的行政计划指令向依法管理、制度规范、机制激励、各方参与的方向转变;完善培训制度,加强培训管理,整合培训资源,加强培训师资和培训基地建设,公务员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有新的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围绕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加强政治理论培训

深入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培训,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公务员。重点进行《江泽民文选》和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等重大战略思想的教育培训。紧密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认真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成为广大公务员的基本行为准则。加强反腐倡廉和行为规范教育,增强公仆意识、廉政意识和法制意识,牢固树立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恪尽职守、廉洁奉公的公务员精神。


(二)围绕提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规范开展四类培训

初任培训。对新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必须在试用期内接受培训并举行宣誓仪式,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培训的重点是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职位要求、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全市公务员初任培训参训率应达到100%,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新录用公务员未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能任职定级。

任职培训。凡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在任职前或任职后一年内完成规定的脱产培训任务。培训的重点是提高担任领导职务公务员的政治鉴别能力、总揽全局的战略思维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创新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处理复杂矛盾的能力。市行政学院五年计划培训180名科级公务员。

专门业务培训。根据专项工作任务的要求,加强对专题工作的专门业务知识培训。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专门业务知识培训的调研,掌握培训现状。负责专项工作的相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专门业务知识培训计划,确保专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在职岗位培训。以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在职培训由更新知识培训和专业知识培训两部分组成。专业知识培训由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和工作需要,设置不少于2门课程,原则上五年内轮训一遍。更新知识培训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和提高公务员“五个方面本领”为重点,开设组织行为学、法治浙江与和谐社会建设、公共危机应急管理等培训课程,拓宽公务员知识面,注重提高综合素养。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公务员,其在职培训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定与要求进行。

(三)围绕提高公共管理能力,深入实施公共管理课程培训

继续大力实施公共管理基础课程培训,加快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全面提高各级公务员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本领。以公共管理学、公共经济学、公共政策分析、政治学、行政法学和伦理学6门课程为核心内容,通过网络辅导、集中授课、题库复习、计算机考试等形式,到2007年底,完成全市45周岁以下公务员的《公共管理基础课程》培训考试工作。

重视高层次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深入实施嘉兴市公务员公共管理硕士(MPA)培养工程,广开渠道,拓展平台,委托境内外高校开展公共管理研究生课程进修教育、专业硕士学位教育。公务员所在单位要在学习时间、学习经费等方面为公务员参加学习培训提供条件。


(四)围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开展法律知识培训

“十一五”期间,按照“法治嘉兴”建设和市委、市政府印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深化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加强以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培训,把法律法规知识教育贯穿到公务员的各类培训中,使各级公务员学习掌握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法制建设的基本理论及有关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程序和要求。加强对公务员法各单项制度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学习培训,重点培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实施公务员法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推进公务员法的顺利实施。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加强对公务员的专业法律、法规培训。通过培训,使广大公务员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

(五)围绕提高公务员综合素质,抓好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

鼓励和支持公务员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函授、远程教育、自学考试等成人教育形式,切实改善和提高公务员队伍的学历结构和层次。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鼓励和规范公务员参加学历教育。到2010年,市级公务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达到95%,县级公务员达到85%,乡(镇)级公务员达到75%

抓好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考核工作。到2010年,全市45周岁以下公务员必须通过电子政务考核,以适应机关网上办公及信息技术发展的需要。

开展普通话培训考核。到2008年底,全市45周岁以下公务员原则上要达到普通话三级甲等以上水平,为全社会推广使用普通话,促进工作交流和合作做好表率。

大力推进外语培训。到2010年,197011日以后出生、未获得国家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及以上或浙江省大学英语等级考试三级证书(或其他语种相应等级考试证书)的公务员,必须通过省公务员外语水平等级考核。

进一步丰富公务员素质教育的内容。按照时代发展要求和人才成长规律,结合我市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事业的发展,围绕综合分析、协调沟通、心理调适、应急处置、团队合作、文学艺术、文化知识、办公技能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多层面、多渠道、多样化地开展公务员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六)围绕学习现代先进管理技术和经验,组织开展境外培训

认真落实以我为主、为我所用、更有成效的方针和“德才兼备、按需派遣、学以致用、宁缺毋滥”的选派要求,有计划地选派公务员赴境外培训,学习借鉴先进的公共管理理念和方法,提高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和公共管理能力。

注重提高培训实效,要把境外培训与国内培训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境外培训与国内培训两个优势。要把理论教学与案例分析、专题考察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境外培训的实效性。要把培训项目的实施与培训成果的运用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培训成果跟踪、转化、推广与共享的长效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请进来”的形式,邀请境外专家、学者到本地进行教学和指导。

加强公务员境外培训管理,控制培训规模,规范审批程序,严格培训纪律,严禁借培训名义变相公费旅游等违纪行为。

(七)围绕提高为基层服务本领,加大基层公务员培训力度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要求,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等基层公务员的培训工作。根据基层公务员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围绕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加强村镇规划建设、提高公共服务管理水平等重点内容,探索基层公务员培训的途径和方式,不断提高基层公务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逐步建立我市基层公务员培训的新体系,为基层公务员的成长创造良好条件,为促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

(八)围绕拓展思路开阔眼界,认真实施公务员培训讲座

为丰富公务员培训内容,进一步培养和提高公务员五种能力,在公务员培训中开展公务员培训讲座,对广大公务员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和重点问题确定讲座主题,通过邀请国内著名专家现场授课、网上课件点播等形式进行学习,内容涵盖时事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活、个人修养等方面,力求理论的前瞻性、内容的丰富性、知识的通俗性、讲解的趣味性四统一,为公务员提高能力、开阔视野、丰富知识创造一个新的学习平台。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公务员培训是提高党政人才队伍能力,增强我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措施,是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增强做好公务员培训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公务员培训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的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好公务员各项培训工作,确保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公务员培训工作要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实行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公务员培训工作的职责,认真制定和实施本地区公务员培训计划,落实培训措施,加强对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及时掌握公务员培训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培训工作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各机关内设人事培训机构负责本机关公务员培训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优化培训资源配置

要充分发挥各级行政学院(校)培训公务员的主渠道作用。各级行政学院要不断提高培训质量,突出办学特色,创新培训方式,更好地完成培训任务。各类公务员培训机构要围绕本地区、本部门的中心工作和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实际开展培训工作。同时,要积极利用高等院校等资源为公务员培训服务。形成覆盖广泛、渠道多样、优势互补的公务员培训机构体系。

(三)加强师资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校)要重视教育培训专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积极选聘党政领导和有关专家担任兼职教师,并建立公务员培训教师进修制度,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充分利用长三角的教育资源优势,建立健全公务员培训师资库,实现培训师资共享。

加强公务员培训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定期开展法规政策、基础理论、现代培训方法等培训,建设一支讲政治、懂业务、作风过硬的培训管理者队伍。

(四)建立健全各项培训管理制度

健全公务员培训年度备案制度。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政府各部门应每年将本年度的公务员培训情况,下一年的培训计划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纳入全市干部培训计划,做到统一安排,规范操作,科学运作。

建立公务员培训评估制度。研究制定各级各类公务员的素质标准体系,在此基础上确定培训目标和内容,并根据形势发展要求,及时调整充实,做到缺什么补什么,为公务员的培养任用提供条件和依据。

完善公务员培训考核制度。健全公务员培训档案和公务员培训管理信息库,完善公务员证书管理办法,对公务员参加脱产培训、在职自学等情况按学分或学时进行统计并考核,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建立培训信息反馈制度。建立一套能及时收集学员意见和要求的灵敏的信息反馈系统,加强培训方与被培训方的信息交流、情感沟通,加强对教材质量、师资水平、课程设计的评价反馈,建立互信、互助、互动的良好机制,不断改进培训方式方法,努力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水平。

(五)保证培训经费的投入

根据《公务员法》关于将公务员培训等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的规定,公务员培训所需经费要按现行财政体制,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给予必要保障。加强对公务员培训经费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厉行节约,切实提高培训经费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