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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发布日期:2011-10-11 00:00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十二五”时期(2011年至2015年)是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加快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时期,也是全面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阶段。根据《浙江省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嘉兴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十二五”时期嘉兴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背景
(一)现实基础
“十一五”期间,围绕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嘉兴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超额完成,为促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1统筹城乡就业取得明显成效。全面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就业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城乡一体的就业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不断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实施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统筹做好各类群体的就业工作,就业总量稳步增长。认真落实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的政策措施,就业局势保持稳定。五年全市累计新增城镇就业28.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4.2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率达86.7%,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例提高了5个百分点;城镇登记失业率从“十五”末的3.8%下降到3.43%
2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重要突破。调整并统一了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费率,在全国率先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基本统一,覆盖城乡、多层次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形成。建立了城乡一体的失业保险制度,工伤、生育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参保面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我市已迈入“全民社保”新阶段。2010年末,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45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到82.5万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26万人、77万人、115万人和88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达到1509/月,比“十五”末增加了645/月。
3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得到明显加强。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体系基本形成,职业技能培训广泛开展,培训规模进一步扩大,城乡劳动者技能素质不断提高。全面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体系逐步完善,高技能人才企业评价和直接认定取得实效,职工技能竞赛活动广泛开展,“南湖百杰”、“首席技师”等评选活动产生较好效果。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和引进,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五年全市累计开展各类技能培训48万人次,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0万人,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18.1%
4劳动者权益保护机制逐步健全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取得明显进展,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7.3%。全面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覆盖城乡和所有用工单位的新型劳动保障监察体制基本形成。着力打造“嘉兴不欠薪”城市品牌,“两金一卡”制度有效实施,预防和处置拖欠职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劳动者权益保护工程深入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劳动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扎实推进,基层调解组织不断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不断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处理联动机制基本形成。积极推动工资集体协商,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定期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企业职工工资稳步增长,“十一五”时期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均增长10.2%
5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得到较大提升。基层工作平台建设扎实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络实现城乡基本全覆盖。到2010年底,全市75个镇(街道)、1102个村(社区)建立了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专兼职工作人员达1674人。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进程加快,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成使用,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向基层延伸,社会保障市民卡开始发行使用,实现了市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实时结报和医保“一卡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制度不断完善,确保了基金安全。2010年末,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分别为101.84亿元、27.9亿元、11.3亿元、2.05亿元和1.78亿元,基金支付能力不断增强。
(二)发展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实现经济转型、社会转型、政府转型的关键期,是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小康社会的攻坚期,也是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阶段。“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将持续快速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成为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取向,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把就业和社会保障摆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作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这些都为我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同时,随着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加速、社会转型发展加快、各项改革不断深化,我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新的挑战、新的要求。
1经济转型发展走在前列,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面临新的要求。“十二五”时期,我市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更加注重稳定和扩大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高收入和保障水平,增强城乡居民消费预期和能力;必须更加注重提升人力资源素质,加强创业创新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为转型发展提供技术和智力支撑;必须更加注重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优化三次产业人力资源配置,提高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促进就业结构与产业升级的良性互动。
2统筹城乡发展深入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面临新的任务。“十二五”时期,我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将进入全面深化完善阶段,以“两分两换”为重点的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等不断完善,“两新工程”全面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服务范围、服务对象、工作重心、工作要求都发生了新的变化,必须深化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必须深化统筹城乡就业,实现城乡劳动者平等充分就业;必须加快全民社保进程,实现社会保障由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转变。
3城乡居民民生需求增长,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面临新的目标。“十二五”时期,随着我市城乡居民收入的不断增加,人民群众对就业、社会保障、职业培训、劳动关系协调等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进一步提高,必须大力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公共产品供给,加快统筹城乡就业体系建设,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加快惠及全民更高水平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加快完善新型劳动保障监察体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4社会管理建设不断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面临新的课题。“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将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结构调整进入加速期、社会发展进入转型期、改革进入攻坚期、矛盾进入凸显期,这些都将在就业和社会保障领域不同程度地表现出来。就业和社会保障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加强社会管理建设的重要内容。“十二五”时期,用人单位“招工难”和求职者“就业难”相互交织,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适应流动性和可持续性面临新的挑战,社会保障水平与部分群体期望值存在一定差距;人口老龄化日益加剧,社保基金承载着巨大的支付压力;群众利益需求、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日趋多元化,统筹协调各方利益关系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必须适应社会转型需要,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利益要求,实施合民心、顺民意、促稳定的改革措施,建立科学、公平、可持续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体系,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建设,促进民生的全面改善。
二、“十二五”时期嘉兴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预期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为主线,以全面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政策制度,注重统筹协调,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基本需求相适应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为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促进劳动者素质就业、体面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统筹推进城乡劳动者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落实各类社会保障制度;注重社会公平,统筹协调各类利益主体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关系;加快制度整合和政策衔接,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市域统筹机制,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协调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健全机制。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完善覆盖城乡、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体系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努力在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中实现新突破。
——坚持规范管理完善服务。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强化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建立健全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络,推进管理服务规范化、人员队伍专业化和业务经办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提高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水平。
(三)预期目标
    ——社会就业更加充分。深入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城乡一体的就业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就业环境明显优化,城乡劳动者就业权益全面保障,失业风险有效控制,社会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增城镇就业3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三次产业就业结构调整到85537
——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健全,全民社保推进机制更加完善,实现社会保障从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的转变。到“十二五”末,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70万人、150万人、90万人、130万人和100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到80万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制进一步理顺,社会保障投入明显增加,支付能力显著增强,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技能人才队伍更加壮大。坚持高端带动,面向所有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更加完善,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网络更加健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体系不断创新,技能人才总量明显扩大,技能人才队伍结构日趋合理。“十二五”期间,全市培养引进高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6万人。
——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集体协商谈判和集体合同制度实现基本全覆盖,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更加健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更加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处理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基本形成,支付保障制度更加有力,劳动者和企业双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到“十二五”末,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以上。
——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实现城乡全覆盖,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维权维稳等职责于一体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形成,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整合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资源,形成覆盖就业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工作、服务人群、服务区域和服务机构的信息系统,实现市域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嘉兴社会保障·市民卡在就业和社会保障领域应用的“一卡通”。三、“十二五”时期嘉兴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实施就业优先发展战略
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创业带动就业,深化统筹城乡就业,健全促进就业长效机制,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城乡劳动者平等充分就业。
1、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宏观经济政策、税收优惠政策、金融支持政策、财政保障政策等,在产业发展、税收规费、金融信贷、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资福利、教育培训、住房保障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形成有利于就业再就业和创业促就业的综合性政策体系。继续促进第一产业就业转移,稳定第二产业就业份额,提高第三产业就业比重,进一步优化就业结构,实现经济转型升级与稳定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2、多渠道扩大社会就业。加强产业结构调整中的促进就业机制建设,鼓励兴建就业吸纳能力强的投资项目,发展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扶持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进一步扩大就业容量。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都市生态农业,扶持发展中小企业、社会组织和家庭服务业,积极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大力开发公共事务管理、社区服务等公益性岗位,开展临时性、阶段性就业服务,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
3、积极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深入实施创业基地建设、创业型镇(街道)创建、创业项目征集、创业人才培养、创业典型培育“五大创业行动计划”,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工作考核“五大创业保障体系”,构建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不断优化创业环境,推动全民创业,积极创建创业型城市,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4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完善城乡一体的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消除劳动力在城乡间、区域间、单位间流动的制度障碍,促进城乡劳动者同工同酬同权,逐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就业规模。实施大学生就业推进计划,强化大学生就业服务指导、就业见习及就业援助等措施,鼓励大学生到基层一线就业。结合“两新工程”和农业现代化建设,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引导新居民务工人员有序就业。加大对零就业家庭、农村低保户家庭和长期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的援助力度,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动态监测机制、项目化运作机制和长效帮扶机制,确保有就业需求和就业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5、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重点加强新市镇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立网上人力资源市场,拓展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功能和范围,形成城乡统一、开放公平、规范诚信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大力发展职业中介机构,规范劳动用工和职业中介行为,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加强村(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实施充分就业村(社区)创建全覆盖工程,建立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务制度。
6建立健全稳定就业和失业预警调控机制。建立覆盖各类劳动者的就业和失业登记制度,完善城乡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制度,推进城镇登记失业率向调查失业率的转变。鼓励企业切实履行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做好失业人员择业指导活动,缩短失业周期。完善就业与社会保障联动机制,发挥社会保障政策的调控作用,帮扶企业稳定和促进就业,提高就业质量。
(二)建立惠及全民更高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
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相衔接、可持续”的要求,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全民社保推进机制,实现保障对象全民化、保障方式多样化、筹资渠道多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率先建立惠及全民更高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
1、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继续完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居民养老基本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各类制度之间的相互衔接,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多层次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城乡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探索建立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办法,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进一步规范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形成工伤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体系。探索建立适应就业形式多样化的生育保险模式,提升生育保险社会化管理水平。
2、努力实现全民社保目标。实施全民社保推进工程,进一步扩大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重点推进非公经济组织、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居民务工人员的参保扩面工作,力争在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人群的全覆盖,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完善社会保险“五费合征”措施,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促进参保扩面的倒逼机制。
3、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待遇正常调整机制,统筹提高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待遇差距,让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按规定及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标准,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增长与经济增长挂钩机制,逐步统一被征地居民养老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以提高住院和门诊大病报销比例为重点,稳步提高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水平。完善失业保险金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和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建立失业人员价格临时补贴制度。扩大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项目,逐步提高补助标准。
4、提升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鼓励发展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医疗商业保险,形成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拓展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5、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强化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完善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加强社保基金专项检查,形成行政监督与非行政监督相结合、现场监督与非现场监督相结合、事后查处与事前预防相结合的社保基金监督机制,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施监管,提升基金审核、评估分析、监控预警能力和水平。
6、建立健全社会保障统筹机制。继续做好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探索实施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办法。以保障政策和保障待遇为重点,健全市域社会保障统筹协调机制,探索建立跨区域异地协作机制。
(三)全面提升城乡劳动者技能素质
以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为目标,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体系,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门类齐全、数量充足、技艺精湛、梯次合理的技能人才队伍。
1、完善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体系。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快建立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构建以职业院校、技工学校为骨干、各类培训机构共同参与的社会化职业培训网络。把能力提升贯穿于劳动者就业的各个阶段,大力开展新成长劳动力预备制培训、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的就业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创业创新能力,努力使每一个有就业能力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都能接受至少一次技能培训。
2、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发展要求,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加快培养一批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技能人才。实施职业培训基地建设工程,依托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重点建设一批品牌专业,建成嘉兴技师学院,规划建设一批公共性、公益性和示范性的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深入开展大中型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和直接认定,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组织开展“首席技师”、“高技能人才奖”等评选活动,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激励政策。
3、完善技能人才引进机制。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完善高技能人才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发布高技能人才供求信息和工资指导价位信息,保证人才流动的规范性和有序性。建立科学合理的校企合作评估指标体系,制定鼓励校企合作的激励政策,促进跨地区校企合作,大力引进各类技能人才。
4、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扩大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覆盖范围,完善社会化考评制度,推进职业技能培训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衔接。强化职业技能鉴定,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管理,壮大国家级考评员队伍,推进考核鉴定管理规范化,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
(四)全面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加强劳动者和企业的权益维护,构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体制机制,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
1、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和指导,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制意识。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切实提高小企业、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进一步扩大集体合同的覆盖面。以维护劳动者核心利益诉求为重点,健全集体协商制度,提高劳动岗位稳定、工资集体协商和劳动保护的水平。积极推进劳动标准体系建设,引导企业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促进劳动者体面就业。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作用,建立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加强对劳务派遣等用工的规范引导,规范企业规模裁员行为。实施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和发布制度,建立劳动关系动态监测预警和分级响应机制。
2、提升劳动争议调处能力。坚持“预防为主,调防结合”工作方针,加强劳动争议预防工作,建立健全基层调解组织,形成覆盖城乡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协调组织网络体系。深入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简化办案程序,提升办案人员业务素质,全面提高争议处理效能和水平。
3、健全新型劳动保障监察体制。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清欠、劳动条件、社会保险费征缴、女工及未成年人劳动保护、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为重点,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检查监督行动,有效惩处纠正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加强劳动保障诚信档案建设,完善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和社会责任评价制度,强化对用人单位的分类监管,建立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惩戒和应急处置四位一体的监察模式。
4、完善企业职工收入分配制度。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加快构建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增长指导线、人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行业人工成本等企业职工工资调控体系,建立企业职工工资调查统计和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建设,落实“两金一卡”制度,完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巩固“嘉兴不欠薪”城市品牌。
(五)建立健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
以基层为重点,以信息化为支撑,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为城乡居民提供规范、均等、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1、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络。加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重点支持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平台建设,实现社会事业(就业和社会保障)所、站的城乡全覆盖。按照机构、编制、人员、场地、制度和经费“六到位”的要求,推进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
2、推进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一体化。以公共就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经办、劳动保障监察、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等为重点,整合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资源,采取集中办公、建设服务中心等形式,提供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实现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一体化。
3、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系统开发,实现信息系统对业务工作、服务人群、服务区域、服务机构的全覆盖。整合市域信息系统资源,建立统一的技术支持平台和数据中心,实现市域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以“一网、一卡、一号、一平台”(门户网站、嘉兴社会保障·市民卡、咨询服务电话、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为重点,提升信息系统服务功能,形成覆盖城乡、立体化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服务网络。
四、“十二五”时期嘉兴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责任
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责任,把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强化部门协作,落实相关部门在规划实施中的责任,建立健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等制度,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加强信息沟通,健全社情民意反映机制,及时掌握人民群众在就业和社会保障领域亟需解决的实际问题。严格责任考核,将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做到责任分明、考核分明、奖惩分明。强化督促检查,从机制上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二)健全就业和社会保障资金投入机制
将就业和社会保障列为政府公共财政支出的重要领域,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障投入预决算制度,进一步加大政府公共财政对就业和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力度,每年安排就业和社会保障支出增幅不低于当地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幅强化依法征缴,全面推进社会保险费按工资总额为基数征收,夯实缴费基数,健全缴费登记申报制度,规范缴费程序,做到参保登记统一、征收机构统一、征缴流程统一和数据信息统一。拓宽其他筹资渠道,通过国有资产置换、土地出让收益提取等方式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积极探索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新途径。
(三)强化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
加大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增强宣传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社会各界的依法维权意识和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完善舆情工作机制,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制度,提高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四)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基础能力建设
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战略、重大政策研究,探索建立就业和社会保障专家咨询、政策评估、预警预测等决策机制。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基础数据调查统计工作,完善调查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基础数据库,提高统计、分析、监测和辅助决策能力。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建立职责明确、关系顺畅、运作协调的组织体系。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和作风效能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重点充实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人员力量,建设一支思想硬、业务精、工作实、服务优的干部队伍。
(五)建立健全就业和社会保障规划实施机制
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进一步完善规划体系,制定落实规划年度实施方案和重点项目年度实施计划,推进规划有序实施。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把规划重点任务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的考核内容,定期通报完成情况。建立规划实施的监测和跟踪分析机制,组织实施规划中期评估,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组织开展规划宣传活动,增强规划的社会知晓度和实施的社会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