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实验员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位于上海南翼杭州湾北岸、长三角中心的浙江省嘉兴市——党的诞生地南湖红船之畔。嘉兴地处长江三角洲中心,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沿海对外开放城市,经济发达、交通便利、文化交流与居住环境优良。处于上海、杭州、江苏1小时经济圈内,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也是省级示范高等职业院校。校园占地面积81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25万多平方米。校区内碧水围绕,环境优美,充满诗情画意,是浙江省内目前最漂亮的江南水乡校园之一。具有60多年的办学历史,曾被原国家教委授予“教学改革先进单位”,国家农业部评为“科教兴农先进学校”、“全国农业技能鉴定工作先进单位”,“省教育科研先进单位”、“省‘五五’普法先进单位”,省 “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2012年6月被顺利批准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在市政府主导下,以学院为主体成立了“嘉兴欣禾职业教育集团”。
学院设有生物与环境、机电与汽车、信息技术、工商与旅游、外语与贸易、纺织与艺术设计、社科体军艺部、继续教育分院等7个分院,设置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动物防疫与检疫、畜牧兽医、园林园艺、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应用电子、自动化、汽车运用技术、计算机网络、通信技术、软件技术、电子商务、物流管理、财务管理、工商管理、文秘、国际贸易、国际商务、报关与国际货运、酒店管理、旅游管理、应用日语、应用英语、现代纺织技术、服装设计、工业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等30 多个专业。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35周岁及以下(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推出4个岗位,招聘6名实验员岗位工作人员。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学历 要求 | 学位 要求 | 所需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机电实验员 | 1 | 本科 | 学士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械电子工程 | |
汽车实验员 | 1 | 本科 | 学士 | 车辆工程、汽车与拖拉机、机车车辆工程、交通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 |
影视实验员 | 2 | 本科 | 学士 | 媒体创意、广播电视编导、影视艺术技术 | CET4级成绩达425分及以上 |
计算机实验员 | 2 | 本科 | 学士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 CET4级成绩达425分及以上 |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zjjxrs.gov.cn)
2、嘉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jxvtc.edu.cn/)。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时间: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将于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操作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操作考试满分均为100分,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相应岗位综合性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考试时间2小时。
笔试预计于12月份在嘉兴市内举行。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2、操作考试
笔试当天下午进行操作考试(参加笔试的全体人员)。操作在相应实验室进行,考查内容为本专业实际操作能力。
3、考试后15日内公布笔试、操作考试成绩和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在嘉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操作不合格的的人员不得递补)。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考核,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操作不合格的的人员不得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嘉兴职业技术学院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规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昌盛南路1123号
咨询电话:0573-89978115(杨老师、沈老师)
监督电话:0573-89978168(嘉兴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