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公安消防支队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嘉兴市公安消防支队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概况
2011年,嘉兴市公安消防支队在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和省消防总队的正确领导下,以提升群众满意为目标,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建设和日常督查落实等工作,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积极作用。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我支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和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支队专门成立了由金松柏支队长为组长,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防火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对依申请公开工作遇到的问题与困难,支队领导亲自把关,及时予以指导解决。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管理机制上形成统一指导、责任明确,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业务培训。按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支队加强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嘉兴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学习,并组织培训,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后台管理及操作流程进行了系统全面的讲解,不断增强管理员的责任意识和操作水平。
(三) 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日常监督管理制度,支队纪保科对各责任部门上网公开信息以及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督查督办,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同时将各责任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与年终考核评优进行挂钩,确保信息发布的运行管理形成常态化、高效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1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9条,目前嘉兴消防信息网已经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相连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主要包括组织机构、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行政权力、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公告公示、重点事项、党务信息、其他信息等10类21项内容。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1、通过“中国嘉兴”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2、通过在市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设立公安窗口,向社会提供查阅服务。3、通过嘉兴日报、南湖晚报等报刊媒体向社会发布。4、通过领导做客“行风热线”、“嘉兴在线”,就当前火灾形势与市民开展在线互动。5、通过嘉兴市公安消防支队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 6、通过嘉兴公安消防支队认证官方微博、微信公布。7、通过嘉兴消防信息网公布。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我支队未收取、减免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2011年度,我支队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没有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2011年,我支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较大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人民群众生产、工作新期待新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四点: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度和参与度不高,二是责任部门网站管理员业务技能有待加强;三是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和质量有待提高;四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有待拓展。
(二)改进的办法和措施。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下一步,我支队将着重从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的目标出发,通过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载体等办法,切实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深入推进嘉兴公安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举措:一是强化学习培训。制定学习规划,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对《条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力度,强化领导干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积极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效。二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公安工作实践,有效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各类媒介,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来。三是强化常态管理。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指导力度,严格绩效考评,推进制度化、常态化建设,使我支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嘉兴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