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海宁市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海宁市市镇两级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海宁”门户网站(http://www.haining.gov.cn)信息公开分站中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海宁市行政中心1号楼12楼,邮编:314400,电话:87288287)。
一、概述
2011年,海宁市政府深入贯彻《条例》要求和省、嘉兴市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突出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积极推进、协调、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镇(街道)、市级各部门调整了由分管领导、责任机构和操作人员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市政府职能部门和各镇(街道)年度管理考核目标,以考核为手段,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规范公开流程,建立季报制度。根据嘉兴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嘉信息公开办〔201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海信开办〔2011〕2号),重点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与格式文本,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机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季度“零”报告制度,强调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流程机制。
(三)提高公开效率,推进公开“零时差”。通过技术手段,将全市公文交换系统与信息公开平台对接,做到公文产生即发布。一方面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间,确保在《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公开。另一方面也减轻了操作人员的工作负担,简化操作,提高工作效率。
(四)加强考核指导,积极争取试点。2011年,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下发了《2011年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结合第三方评测结果,通过查阅单位季报资料等方式,评选出37个年度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1〕99号)文件精神和和领导批示,积极争取试点县,落实部署相关工作。按照文件要求着手清理条例事项、规范职权事项、规范操作;同时积极探索迈向新阶段的电子政务建设新方向。
(五)增强公开意识,提升业务水平。承办嘉兴市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交流会,为县(市)区互相学习交流搭建了平台。为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就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升级后的操作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专门研究和制定了信息分类的指导性意见,规范依申请公开规范与工作流程,定期通报镇(街道)、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督促各镇(街道)、各部门及时主动公开及更新政府信息,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1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87条。从《条例》实施至今,我市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政府信息累计超过2.36万件,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政府机构和人事、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重大决策事项等方面。通过海宁市市镇两级政府门户网站、各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查阅市镇两级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可向各级行政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市政府确定市行政审批中心、市档案馆、市图书馆为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汇集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供公众查阅。
三、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全市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32件,提供信息30件,依申请公开不予提供信息1件。通过口头、电话、网络等书面之外的方式解答咨询1266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并结合本市实际,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取检索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度市本级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市政府信息公开还存在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进一步加强督查和考核。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和评议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告制度等制度规范,主动接受监督,把内部考核和外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二)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在抓好最新信息公开的同时,着手抓好以往信息的整理上网工作。在抓好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着手抓好供水、供气、供电、通讯、公共交通、教育医疗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逐步拓宽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努力满足公众对各种信息的需求。做好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公开,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重点做好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事故灾害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工作和事件处置的后续情况。
(三)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与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平台、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网上办事等系统的协同联动和数据共享,提升全市电子政务工作整体水平。以开展试点活动为契机,参与各地互动学习交流,进一步拓宽视野,掌握相关政策,提升业务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各类媒体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让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要求、查询平台等等,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减少群众无效的公开申请,增强信息公开申请的针对性,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