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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政府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3-28 17:30 信息来源:市政府 浏览次数: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嘉兴市各政府部门、各有关单位及所属县(市、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嘉兴门户网站(http://www.jiaxing.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下的“市政府信息――年度报告”一栏中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嘉兴市政府政务公开处联系(地址:嘉兴市广场路1号,邮编:314050,电话:0573-82521262,邮箱:1812143835@qq.com)。

  一、概述

  2013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指导下,以建设服务型政府、“阳光政府”为目标,扎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我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112号),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深化公开领域,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创新公开载体,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出上下联动、平稳运行、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四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突出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积极推进、协调、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适时调整了由分管领导、责任处室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和市级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公开流程。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责任追究、新闻发布等相关制度,适时调整和完善涉及工作职能调整、机构名称改变的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基本形成了目录规范、编码统一、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覆盖面广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突出重点,强化行政审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等九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机制。

  (三)提升平台功能,提高公开效率。根据工作实际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全新改版,并与省版在内容和形式上基本对接和统一,使平台运行更加优化,操作更加便捷,既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也减轻了操作人员的工作负担。与此同时,为确保依申请办理答复不超时,除进一步完善系统自动警示功能外,还专门开发了短信提醒平台,分告之、提醒、催办三种状态进行提示。2013年,全市没有发生一起依申请办理答复超期事件。

  (四)强化监督考核,提高行政效能。完善日常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每季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市级各部门及时主动公开、更新政府信息,认真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在平时的工作中,通过走访指导、抽查反馈、实时监督等形式,加强对全市信息公开责任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五)加强交流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交流制度,由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牵头,每年组织召开县(市、区)政府或市级重点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交流会,交流工作、总结经验、剖析问题、提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举措,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在业务培训方面,各地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如利用政府信息公开QQ群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培训,举办贯彻实施《条例》实务和相关司法解释专题讲座,结合建设、国土、环保、人防等部门的典型案例进行讲解,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信息量及重点

  2013年,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7308条,其中7个县(市、 区)主动公开11.8万多条,67个市级部门主动公开近3万条。

  1.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按照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我市紧紧围绕“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的改革目标,全面推进审批事项清理、审批权限下放、审批流程优化、审批方式创新、中介服务清理等各领域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面下放市级审批权,减少审批层级,缩短审批链,探索建立市、县(市、区)两级扁平化、一体化的新型审批制度,市级行政审批职能部门下放行政许可事项243项,仅保留44项,21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下放,提请省级部门直接委托县(市、区)的审批事项117项。同时,出台了《嘉兴市重大投资项目模拟审批实施办法(试行)》、《嘉兴市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实施办法(试行)》,研究制定了《嘉兴市重大投资项目分层分级联合会审办法(试行)》,推出联审制、模拟制、代办制“三制三办三级”联动审批方式。在下放审批权限、减少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市及各县(市、区)行政部门的行政许可,包括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等均已在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或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厅向社会进行公开。行政审批结果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网站上实时公示,并在相关部门的子网站上同步向社会公开。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取消、下放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也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网站和部门子网站进行了公开。

  2.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公开。从2012 年起,嘉兴市本级、各县(市、区)及所属各镇政府报经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财政预决算报告均已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或市、县(市、区)财政部门网站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执行情况,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基金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等。2014年,我市将在进一步推进市、县、镇财政预算决策信息公开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全市“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并选择部分政府单位开展部门预算信息的公开工作,力争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在2015年全面推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此外,各级审计部门在按规定向人大报告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和整改情况的基础上,利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政府投资项目监督协调小组会议等形式,向相关部门通报审计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审计部门网站及时公布各类审计信息,着力推进财政审计信息公开,提高了财政审计信息的透明度。

  3.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市及县(市、区)建设部门在保障性住房建设、验收、住房分配等阶段确保信息公开。在项目前期阶段,全面实行“阳光规划”,通过召开听证会、座谈会及方案公示等举措,充分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深入完善保障性住房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全部实行“跟踪工程审计、跟踪廉政监察、跟踪质量监管、跟踪社会监督”的四跟踪制度。在保障性住房分配过程中,全面实行“申请条件公开、申请程序公开、保障房源公开、分配过程公开、分配结果公开”五公开。市建委在保障性住房分配时,严格落实“阳光分配”原则,邀请纪委(监察局)、行风监督员等相关人员现场监督保障性住房摸号,新闻媒体现场报道,公证机构全程参与,通过公开摸号方式配售保障性住房,房源分配信息一律上墙再次公示,住房信息一年一审一公布。同时,对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包括申请标准、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办理程序及受理地点、经办人员等信息,均通过“保障房建设信息公开栏”向社会及时予以公开公示。2013年,我市重点加大了经济适用房租赁补贴标准调整后政策的公开力度,群众在社区、网站或通过咨询电话都可以随时了解最新的住房保障政策。

  4.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市及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针对肉及肉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食用油、保健食品、药品、保健食品药品违法广告、校园食品安全等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子网站为主要公开渠道,向社会公开了加强奶源管理保障乳品质量安全、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打击互联网销售假劣药品专项行动、药品“两打两建”、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等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定期公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公告、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示公告、药械企业年度信用评定结果、行政许可审批结果、执法检查结果通报及相关处罚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还建立了食品安全“红黑榜”,定期向社会公布诚信守法企业和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对于食品生产经营先进单位列入红榜公示,对于有违法违规行为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列入黑榜,并通过新闻媒体同步向社会曝光。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度,目前已逐步在各县(市、区)推广,其中桐乡、海宁、嘉善已实施企业诚信“红黑榜”信息公示制。

  5.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推进空气质量和水质环境信息公开。市及各县(市、区)在原有的基础上,均新建了若干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和水环境质量监测站,及时监测汇总各类数据。同时,市环保局与环保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保厅、省环境监测中心建立了网络互通,每天将大气、地表水、饮用水水源、重点污染源等监测结果,通过互联网进行实时传输上报,并通过中国嘉兴门户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环保局子网站向社会公开空气质量指数、水环境监测数据等各类信息,或以简报形式进行通报。二是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过程中,市及县(市、区)环保部门均通过部门网站,对环评文件在审批前先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凡通过公示且已对项目环评做出许可决定的,再进行公告。同时,对于企业群众关心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保设施设计机构等中介服务类信息,也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环保部门子网站以及办事窗口进行公开,由业主自行选择,保障了环保中介市场的公正、公平和公开。三是推进环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和治理效果信息公开。公开环境保护投诉热线,实现24小时值班制。2013年,全市共公开环保“三同时”验收项目903个,完成37家重点排污企业的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公开于嘉兴市环保局网站。完成国有控股企业排污申报及核定工作,对末端排放的污染物进行自行监测,并实行在省环保厅和市环保局网站上发布监测结果。同时将每季度开征排污费情况在环保部门网站上进行公开。四是推进减排信息公开。市环保局将年度总量减排核查结果通过部门网站向社会予以了公开。

  6.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基层行”等活动,及时向公众、企业经营者、职工发放各类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宣教和监管力度。2013年,全市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性重大事故。每月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安监局部门网站公开安全生产月事故统计报表。完善嘉兴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导各地制定并公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举办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并将《应急预案》及应对处理情况、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及时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部门子网站或新闻媒体进行公开。针对高温、台风、雨雪等恶劣天气,充分利用短信平台及时向企业发布预警短信,并通过电视台向广大企业、群众发布安全生产预警信息。

  7.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物价部门以“稳增长、控物价、惠民生、促和谐”为落脚点,注重强化价格和收费政策等各类信息的公开工作。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设立价格政策、价格监测、价格管理、收费管理、监督检查、价格鉴证、价格投诉、民生信息、价格论坛等九大栏目,严格按照规定的调价程序,及时转发有关文件,通知相关单位变更《收费许可证》,并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改部门子网站和物价网上公开调整的原因、标准和执行期限等。对公开征求意见的,及时通过物价网向社会发布,扩大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重要商品和服务调价在嘉兴日报、嘉兴图文电视、嘉兴广电报及县(市、区)主要新闻媒体上予以宣传公示,并及时更新公布相关信息。强化收费动态监管工作,将全市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及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年审情况列入动态监管系统,及时更新并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积极落实价格和收费公示及明码标价制度,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均实行公开公示,重点抓好涉农、涉企、教育、医疗等领域的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要求各执收单位在醒目位置公开收费文件依据、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等,进一步提高执收单位的收费透明度。同时,加强对价格和收费违法违规行为的提醒告诫和规范指导。逐步加大对涉农收费、医疗价格、教育收费等重点行业价格和收费的检查力度,对易发价费问题的部门和行业,关口前移,采取提醒告诫的形式,防范未然。在媒体上发出告诫书。2013年,市物价局共公布民生商品信息11期,累计公布39期;药品信息12期,累计43期;农资价格预警信息16期,累计51期;生猪价格预警信息9期,累计37期。此外,市区大型超市、主要药店及部分星级酒店通过“民生价格信息平台”或企业网站,向社会公开了20000余条日常重要民生商品和常用药品价格信息。

  8.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市及各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网站均建立了“阳光征地专栏”,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征地批准文件、征地公告、补偿安置方案等征地信息全部通过“阳光征地专栏”向社会公开公示,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严格履行“告知、确认、听证”和“两公告一登记”法定程序,做到征地前告知到位、征地中征求意见到位、征地后补偿安置到位,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市主动公开征地法律法规11条、发布征地公告932个。为方便群众咨询征地的有关政策、补偿标准等信息,国土资源部门还专门在“阳光征地专栏”中设置了互动平台,及时为老百姓进行政策解读和互动交流。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补偿补助奖励标准等政策宣传,公开征收政策、程序和人员信息,同时及时公布新出台的相关征收意见和规定等。借助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阳光工程网、新闻媒体等渠道,将相关征收公告及时有效传达给征收对象知悉,保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顺利进行。

  9.推动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阳光工程”专题网等信息发布平台和电视、报纸、部门网站等有关媒介,向社会公布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相关信息。教育系统以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招生管理为主线推行校务公开,向社会公开了招生政策、收费项目及标准、招生报名时间及条件、学区划分及招生结果等信息,公布了普通高中保送生、体育艺术特长生推荐条件、名额、录取名单等信息。同时,还向社会公开了咨询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卫生部门下属各大医院均制定了《院务公开实施办法》与《院务公开监督考核管理办法》,严格院务公开的程序,建立院务公开信息的审核、更新、维护制度,通过设立电子触摸屏、公开栏或其他形式,面向社会主动公开了医疗服务信息、医疗服务价格信息,面向患者主动公开了医疗费用和医疗收费公示清单、门诊每方清单、住院病人每日清单等相关信息。电力部门通过中国电力信息公开网和浙江省电力用户受电工程信息与监管系统、公告公示栏、“95598”热线等,向社会及时公开供电质量和供电可靠率电压合格率情况、停限电等有关信息。供水、供气、公交(含出租车)、通信、园林、银行等单位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重点公开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办事纪律、投诉渠道等信息内容。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中国嘉兴门户网站,点击“政务公开”,进入“嘉兴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查阅嘉兴市政府及67个市级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可通过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查阅相关县(市、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平台的改版升级,网络功能得到全面提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已基本实现全文检索功能。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通过各信息公开主体的自有网站查询各类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我市还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设置了依申请公开栏目,实现了依申请公开从申请-受理-反馈等一系列的流程,并能对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情况在后台中实现实时统计分析。

  2.公共查阅(查询)点。

  指定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和市行政服务中心为政府信息公共查阅(查询)点,为公众查阅、查询政府信息提供帮助。各县(市、区)也全部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共查阅(查询)点,为公众提供本地区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13年,全市各公共查阅(查询)点及各级行政机关,全年通过口头、电话、网络等方式解答咨询次数达92.3万余数。

  3.政府公报。

  通过市政府公报公开了市政府规章、市政府文件、部门文件、信息公告、机构人事、政务动态,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等。嘉兴市人民政府公报每月20日出版,通过档案馆、图书馆、邮局、书报亭、新华书店、居委会、村委会、学校、码头、车站等免费向公众发放,每期发放量近4000份。

  4.新闻发布会。

  市及各县(市)全部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发布重要政府信息。2013年,市及各县(市)共举行政府新闻发布会51场,发布重要信息87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受理情况

  坚持以“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为标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流程。2013年,我市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81件,其中县(市、区)受理226件,市级部门受理155件,申请数量比2012年多了23件,内容主要涉及征地拆迁、城市规划、土地规划、有机更新、房屋补偿、环境保护、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工资福利待遇、劳动就业等方面。

  (二)申请办理情况

  381件政府信息依公开申请中,按申请方式区分,通过网络平台申请321件,通过信函方式申请33件,当面申请27件;按答复结果分析,同意公开的207件,同意部分公开的14件,不同意公开的52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的89件,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的4,其他原因的15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市未发生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我市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4件,经市法制办审核,4件行政复议均维持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1件,即海宁市汪某所涉征地补偿问题不服嘉兴市法制办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于2013年12月中旬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目前此案尚在审理之中。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公开政府信息的紧迫感、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少数单位存在重部门子网站建设、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维护的现象;三是少数单位业务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执行制度规定不够严格,有时出现程序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

  2014年,我市将从以下三方面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着力规范公开程序。一是落实学习培训机制。通过专家辅导、政策解读、难点研讨、案例剖析、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高各级领导和业务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不断拓宽视野,提升工作能力。二是落实保密审查机制。一方面强调“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另一方面,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规定,杜绝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失泄密事件发生。三是进一步落实考核表彰机制。通过日常监督检查,主动公开情况季度通报,年终考核评比,形成单位之间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促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推进,均衡发展。

  (二)以创新载体为手段,着力拓宽公开渠道。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维护。针对行政机关整合、调整、办公地点搬迁等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做好信息公开专栏、阳光工程专题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责任部门门户网站的链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功能。二是提高政府新闻发布实效。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有关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要求,进一步增加新闻发布的频次,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更好地回应公众关切,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三是建立政务微博新渠道。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重大关切的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并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以及时、便捷的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在重点公开领域试行政府职能部门领导在线访谈。

  (三)以公众需求为导向,着力拓展公开领域。一是不断拓宽主动公开广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抓好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政府决策、公共服务等核心信息的公开,及时回应公众的需求和期待。二是进一步拓宽重点领域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由各牵头部门负责,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和格式等进行认真梳理,制定具体操作标准,进一步提高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抓手,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整体、协调推进。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