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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正作风促干部守廉洁过“廉节”

发布日期:2014-09-28 08:15 信息来源: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社科联) 浏览次数:

   “这盒大闸蟹是哪个住户寄存的?什么时候寄存的?”9月23日,在海宁市华信花园小区的门卫室,该市正风肃纪组工作人员对一盒大闸蟹和一盒精品水果“追根溯源”,经小区物业查证,获知并非公务人员所寄存后,方才释然。“高档的礼品礼盒,一旦看到都要问个仔细。”该正风肃纪组带队何畏说,像这样的节前正风肃纪检查,都是事先不打招呼,不定时间,检查的重点为机关干部住户集中的住宅小区以及单位传达室、酒店大堂等。
  不过,应对这样的检查,华信花园小区门卫的工作人员显得坦然:“今年初以来,到传达室寄存礼品盒,几乎没有。”他说,以前中秋、春节这样的节日前,大闸蟹这些土特产上市时,门卫室的礼品盒确实不少,其中就有送给机关干部的,但现在几乎看不到了。这得感谢中央“八项规定”,风气好了,他们也轻松不少。
  公款购买发放节礼也是节前正风肃纪检查的重点。为此,检查组一行随后赶赴海宁最大购物商场之一的华联大厦,直接来到团购中心,在亮明身份后,要求商场提供今年7月份以来所有的团购记录单。逐张查阅,一旦发现数额较大购物凭据,均一一记录。此次共发现1家单位存在疑问。“节前严查,不仅是要查处违纪行为,更重要的是传递一种信号和决心,杜绝机关干部不正当的礼尚往来现象,营造一种清廉过节的良好风尚。”海宁市正风肃纪工作组组长沈志恩表示。
  “一旦查实,绝不敷衍。”沈志恩说,无论事情大小,金额多少,只要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存在“四风”问题的,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今年春节前,海宁市一家单位负责人李某在一商场公款购买5000元购物券,开具名称为日用品的发票,拟送给业务单位。后经查证,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及全市通报。沈志恩表示,此次检查中有疑问的这家单位,也将被要求就购买物品的名称、数量、用途等作出翔实说明,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此外,对于公款餐饮消费一律从紧从严。此次专项行动,检查组还来到海宁美林湾酒店、农家乐等,突击查阅订单、点菜单、酒水单以及网上开票系统,重点检查公款吃请、超标准接待等违纪行为。
  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对类似的违纪案件绝不姑息。截至目前,海宁全市共处理违纪违规人员47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行政记过处分1人、行政警告处分3人、免职2人、效能问责追究40人,其中科(局)级领导干部4人,机关中层干部8人,警示教育作用显著。“违纪行为的查处仅是手段之一,杜绝‘四风’问题关键还是建立完善的机制体制。”海宁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王险峰说,去年以来,海宁市以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为切入点,先后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海宁市“正风肃纪”十项规定》等,针对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庸懒散”等具体现象,有的放矢建章立制,形成了长效防范机制。(来源:嘉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