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各处、直属单位:
为加强市编委办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嘉兴市级机关部门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嘉市组〔2010〕21号)和《嘉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坚持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逐步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干部人事制度,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为我市机构编制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选拔任用计划
本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工作计划选拔正科级领导1名,任用主任科员2名、副主任科员1名。
三、资格条件
参加本次选拔任用科级职务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2.事业心、责任感强,工作勤奋,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3.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机构编制工作业务能力。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公务员身份,身体健康。
6.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7.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应任副科级职务两年以上,其中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一年以上。
8.晋升副主任科员的,应任科员三年以上;晋升主任科员的,应任副科级职务三年以上。
四、工作程序
1.制订方案。根据选拔任用科级干部的有关要求制订工作方案,对职数确认、科级职位、任职条件、工作程序、开展时间等作出安排。方案提交主任会议审定后组织实施。
2.动员部署。在本办范围内进行宣传发动,作出具体部署。参加选拔任用科级职务的人员应撰写近三年工作总结。
3.民主推荐。本次选拔任用部分科级干部采用民主推荐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本办全体干部。
4.确定考察对象。民主推荐情况提交主任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5.发布考察预告。经主任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后,在本办范围内发布考察预告。预告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姓名、现任职务,考察对象民主推荐(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得票数、名次,考察的主要内容、方法、时间,考察组成员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等。
6.组织考察。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的形式,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主要是工作实绩。个别谈话的范围为本办全体干部。考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7.讨论决定。根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情况,召开主任会议研究、票决,确定拟提任晋升人选。科级领导干部确定具体任用职位。
8.公示任用。经研究确定拟提任晋升的人选在本办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由考察组会同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报批、任职手续。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按规定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收到市委组织部批复后,办理任职手续。对提任科级领导职务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干部考察材料及时归入本人档案。
五、其他事项
1.成立市编委办选拔任用部分科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由沈建明同志任组长,吴良根、陈兴伟同志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实施,陈兴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文晖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2.建立考察组,具体负责本次选拔任用部分科级干部考察工作。考察组拟由陈兴伟、王文晖同志组成。
3.本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时间安排在8月底-9月初。
4.参加选拔任用科级职务的人员撰写近三年工作总结,于8月29日上午前交考察组王文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