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医疗急救血液管理中心工程代建
中标候选公示(变更)
项目编号 | A20150702-00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工程名称 | 嘉兴市医疗急救血液管理中心工程代建 | |||
招标人 | 嘉兴市急救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嘉兴市中诚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规模 | 项目总建筑面积17940平方米(含地下车库4500平方米),拆除现急救中心用房1636平方米,新建中心血站9650平方米、急救中心3790平方米、地下车库4500平方米,以及室外道路、绿化等。 | |||
中标候选人 | 嘉兴市恒宇工程科技 管理有限公司 | 嘉兴市伟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嘉兴市阳光建设工程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投标报价(万元) | 59.3400 | 53.0000 | 42.0000 | |
企业资质 | 嘉兴市发改委确定的项目代建资格(综合) | 嘉兴市发改委确定的项目代建资格(综合) | 嘉兴市发改委确定的项目代建资格(建筑) | |
项目负责人 | 朱建忠 | 杨秀根 | 蒋亮 | |
项目负责人职称 | 高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
代建周期 | 本项目代建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具备使用条件并完成资产交付止,包括质量保修期的责任阶段。本项目要求必须在24个月内完成(委托人同意延长的时间内完成,委托人同意延长的时间除外)。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项目代建人应承担相应的义务期内,项目代建人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 从签定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具备使用条件并完成资产交付止。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 24个月,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具备使用条件并完成资产交付止,包括质量保修期的责任阶段。(委托人同意延长的时间内完成,委托人同意延长的时间除外)。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项目代建人应承担相应的义务期内,项目代建人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 |
被否决的投标人 | 被否决的理由和依据(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条款) | |||
嘉兴中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书中代建周期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未通过商务标、技术标初步评审。 | |||
嘉兴浦洋工程 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书中代建周期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未通过商务标、技术标初步评审。 | |||
嘉兴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书中代建周期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未通过商务标、技术标初步评审。 | |||
开标时间 | 2015年7月23日09:30时 | 嘉兴市急救中心 (公章) | ||
公示时间 | 2015年8月21日 — 2015年8月25 日 | |||
备注 | ||||
监督电话 | 行政监督:82521185,市公管办:82512008;市监察局:82521718。 | |||
备注: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依照《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投诉处理办法》(嘉监〔2010〕2号)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