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45135/2017-216354 | 组配分类: | 公共财政 |
发布机构: | 市机关事务局 | 发文日期: | 2017-05-22 |
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
一、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研究制订市级机关后勤事务管理工作的具体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市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和办法,对市级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推动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2、负责市级机关房地产综合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房地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市级机关行政用房等建设的财政预算内资金的管理和基建工作;负责市级机关房产产权、产籍以及房屋修缮管理;承办机关干部、职工住房货币补贴的审核、管理等住房制度改革后的有关工作。
3、承担全市重要会议的总务工作,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4、负责市行政中心规划的实施和管理;管理行政中心的国有资产;负责行政中心大院有关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负责局管理的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和内外来宾接待、全市性重要会议等车辆调度工作。
5、负责局属企事业单位的宏观管理;监督管理局属单位的基建投资、财务和国有资产。
6、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局属机关幼儿园和局属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的单位预算。
二、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政府专项资金补助收入、当年纳入专户管理收入、事业收入(单位留用)、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前年度结余资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收支总预算 6566.41 万元。
(二)关于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 6566.4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5828.37 万元,占 88.76 %;当年纳入专户管理收入275万元,占 4.19 %;事业收入420.69万元,占 6.41 %;其他收入42.35万元,占 0.64 %。
(三)关于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 6566.41 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993.53 万元、教育支出660.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1.64万元、和住房保障支出130.5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 2289.77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 812.71 万元,项目支出 3463.93 万元。
(四)关于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5828.37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5828.37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536.79 万元、教育支出379.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1.64万元、和住房保障支出130.50万元。
(五)关于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5828.37 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970.70 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比上年增加,项目为:局本级增加重大公务活动交通费75.28万、改制单位退休人员福利医疗费25.48万、服务中心保安经费增加91万元、车改后车务中心车辆购置费增加326万、运行维护费增加122.5万元等。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4536.79 万元,占77.84 %、教育支出(类)379.44万元,占6.5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81.64万元,占13.41 %、住房保障支出130.50万,占2.24 %。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44.23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46.55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572.13万元,主要用于下属服务中心后勤保障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918.43万元,主要用于下属服务中心和车务中心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455.45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行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379.44万元,主要用于下属机关幼儿园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92.94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06.13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项)130.41万,主要用于在职养老保险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52.16万,主要用于在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30.50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下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2469.44 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 1311.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 444.71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12.99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关于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归口管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不再单独安排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各省、市、自治区管理局以及本县(市、区)管理局同行、局领导批准的其他公务接待、各处室因工作关系并经局领导批准的接待事项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44.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16万元,主要用于更新购置轿车3辆、商务车6辆、中巴车4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8.46万元,主要用于重要公务接待用车、统一集体活动用车、突发应急处置用车、机要文件传递用车、因工作需要前往公务用车补贴使用区域以外地区从事公务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改后车务中心车辆增加,又需更新购置轿车、商务车、中巴车。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979.81 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033.16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851.96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44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741.20 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150 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用车 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行政执法专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老干部服务用车35 辆、其他用车115 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13 辆、没有安排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3333.45 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当年纳入专户管理的收入: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单位留用):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以前年度结余资金收入:指以前年度形成的留在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上的财政补助结余结转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下载:P020170522420389637864.xls
作者:jx市机关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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