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办市人代会、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等重要会议及活动的组织、准备工作。
2、承办市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和被任命人员的宣誓工作,做好市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情况向社会公开的工作。
3、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办信访件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督办工作。
4、负责做好上下内外联络工作,加强与“一府两院”和省、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公室)之间的工作联系。
5、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和机关的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文印收发、办公自动化和《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公共信息网》管理。
6、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组织人事、政治思想教育、后勤服务、安全保卫和公务接待工作。
7、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
8、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事项。
下设:秘书处、人事处(老干部处)、行政接待处、信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