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嘉兴市委政策研究室职能配置 第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规定,按照省委编委《关于调整中共嘉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机构设置的批复》(浙编〔2022〕26 号)等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共嘉兴市委政策研究室(以下简称市委政研室)是市委负责研究理论、政策及拟制重要文稿的职能部门,为市委工作机关,正处级。 第三条 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财经办)设在市委政研室,接受市委财经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委财经委)直接领导,承担市委财经委具体工作。市委政研室经济发展处负责处理市委财经办的日常事务。市委政研室其他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财经办相关工作,接受市委财经办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 市委政研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市委的意图和部署,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对我市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市委决策参考。 (二)对我市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问题进行跟踪和前瞻性研究,参与全市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研究和制定。 (三)研究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及其对我市的影响,进行追踪、比较和分析。收集、整理和开发信息资料,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借鉴。 (四)承担或参与市委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政策、重要文件、全局性工作部署等重要文稿的起草或修改。 (五)围绕市委重点调研任务,组织、联络、协调有关部门、智库和社会力量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县(市、区)的调研工作。 (六)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