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产品质量
索引号: 113304003136238000/2019-326452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19-10-21 组配分类: 产品质量
有效性:

平湖局全面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日期:2019-10-21 09:43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要求,近期,平湖局结合实际,全面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当前,已检查相关生产企业14家,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

一是开展企业排查摸底。对辖区内重点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地毯式排查,涉及本次专项整治的生产企业共有14家,其中食品用纸包装生产企业3家、电线电缆生产企业6家、防爆电气生产企业0家、砂轮生产企业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家、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产品生产企业3家。    

二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通过“一审多查”的方式,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审核企业是否具备营业执照、工业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查看生产场所是否满足生产要求;生产、检验设备是否满足获证产品生产、检验能力;过程控制数据是否真实,记录是否有可追溯性;生产许可证标识标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原辅料的索证是否齐全,台账是否完整,存放是否规范;针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还重点查看生产线工人是否拥有有效健康证及其每季度是否提供关键控制检验项目的检验报告等。

三是开展产品质量抽查。今年已通过省级监督抽查、省级飞行抽查、嘉兴专项抽查等途径对食品用纸包装、电线电缆、砂轮、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5类重点工业产品进行了抽检,针对抽检还未覆盖到的取证企业,平湖局还将开展县级专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进一步巩固监管防线,确保重点工业产品抽检全覆盖。

四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平湖局执法人员着重要求相关生产企业按照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内容开展全面自查;要求企业严格履行《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义务;要求企业完善进货验收、销售台账等有关经营管理制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平湖局)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