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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2010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19-10-21 09:58 信息来源: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会同市发改委、市法制办等部门制订行政审批目录,加强对行政审批权集中后的监督管理,做好“进驻、规范、提效”等各项工作,确保事项集中度达到95%以上。把握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重新印制《嘉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二)优化行政审批内部运作流程。不断探索重大投资项目多部门并联(联合)审批机制,开展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试点,积极实施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行政审批“超时默许制”,窗口服务“即办制”和“一审一核制”,进一步压缩承诺时间、优化审批流程,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承诺总时限比法定总时限缩短50%以上。

(三)深化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对“中心”现行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修订,定期开展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进一步推进“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四)加强基层“中心”规范化建设。根据《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招标采购中心考核办法》,结合新市镇建设,做好市、县(市、区)、镇(街道)便民服务和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的调研和考核工作。研究制定市本级国资运输公司和部门的  以下小型工程招投标,货物   的办法,加强基层交易平台人员的培训。

(五)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以省、市建设工程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投资项目“8+6+1制度.制订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进一步扩大进场交易的范围和数量优化配套措施,规范中介代理机构,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突出问题。

(六)加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筹建运作。制定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制度工作流程以及操作规程,搭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确保农村产权交易的顺利开展。

(七)健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继续加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结果的管理应用,及时发现并纠正各类违反法定条件和程序的审批行为,有效减少行政审批工作中的随意性逐步推进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完善电子监察监控中心功能,主动公开电子监察结果,接受各方监督。

(八)加强“两个平台”自身建设。继续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建好领导班子,完善落实党风廉政重点工作和岗位廉政风险。

制订《关于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开展红船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开展以“红旗示范窗口”、“共产党员示范岗”、“共青团员示范岗”、“三服务”专项活动等为载体的争优创先活动和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在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工作标准、落实制度、作风建设等方面当好表率,在服务企业、群众中争当先锋。

 

 

 

嘉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20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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