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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管办)2011年工作总结暨2012年工作思路

发布日期:2019-10-21 09:58 信息来源: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2011年,嘉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在“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围绕法制性、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总要求,完善机制,规范管理,狠抓行政审批职能整合改革、优化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1-11月,“中心”累计办结各类行政审批事项94.35万件,同比增长13.89%执收规费0.7亿元,同比下降17.65%实现了审批事项窗口办件准确率100%承诺服务按时办结率99.62%群众满意率99.90%,群众意见及时处理率100%。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举办各类交易活动1100场次,成交金额250.33亿元,同比增长27.03%,为国家节约或增收资金23.79亿元。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围绕中心,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推进政务服务软环境建设取得新成效

1加强基础建设,强化规范管理。一是统一思想,部署全年工作。提请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会议。回顾总结2010年工作,表彰先进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管办),统一思想,研究部署2011年推进“两个平台”建设的工作任务。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考核办法。提请市政府制订出台了《嘉兴市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考核办法(试行)》(嘉政办发〔2011100号),为进一步加强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及公管办、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招标采购中心及全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提供抓手。

2、加强业务指导,健全便民服务体系。一是做好小城市培育试点镇便民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为贯彻落实我省强镇扩权体制改革的要求,起草了《关于推进我市小城市培育试点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小城市培育试点镇便民服务中心进一步充实服务内容,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审批流程,提高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二是推进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浙纪发【201112号)和省纪委任泽民书记指示精神,会同市监察局制订出台《关于加快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建设的指导意见》,深入镇(村)便民服务中心调研,进行业务指导和督查,协助解决软硬件建设难题。目前,全市7个县(市、区)的73个镇(街道)1053个村(社区)已全部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实现了全覆盖

3、推出创新举措,提高办事效率。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精神,组织市政府各部门进行对应清理,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13项,下放管理层级71项。在此基础上,第一次在全市范围内对县(市、区)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彻底的清理,确保电子监察绩效考核的科学、合理。二是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对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审批数量、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法定期限、承诺期限、联系方式等10个公开内容进行审核,重点做好对审批事项设定依据的重新清理工作,对失效的法律法规及时进行调整,全部法律文本都可以通过“中心”网站浏览、下载。三是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要求各窗口不断提高审批效率。特别是对优化审批流程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各部门(单位)审批事项内部流转的时限,确保完成市政府提出提速任务。市质量技监局窗口通过对审批流程再优化,审批环节再减少,将8项审批事项的承诺时限在原有基础上再减少了57个工作日,使窗口所有审批事项的总提速率从原有的50%提升到56.1%四是完善市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强与业务部门沟通,继续推进网上流转审批,提高网上审批事项办结率。根据《嘉兴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应用管理办法》及《考核指标》,对市级部门(单位)和各县(市、区)进行百分制量化打分,每两个月在《嘉兴市软环境建设》简报上予以通报。同时,就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有关事宜举行现场会,逐步将分“中心”业务事项纳入电子监察系统集中监察、管理。

(二)服务经济,不断深化科学监管,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取得新进展

1、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2009]22)精神,根据我市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工作的要求,有序推进专项治理工作,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配合行政监督部门,加强监管,形成对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2、进一步深化三级网络平台建设确保服务延伸。加强对县(市)、镇(街道)招投标工作的指导与考核,加强信息互通与经验交流,每年对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考核、每两年对镇(街道)招标采购中心进行考核,大力推进三级网络平台的规范化建设。

3、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确保交易规范。一是不断深化以“8+6+1”为核心的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管制度框架体系建设。针对招投标监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健全与充实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监管制度。二是针对小型建设工程及物资(服务)采购没有统一的操作规则,存在监管漏洞,制订并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嘉兴市本级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及物资(服务)招标采购管理实施意见》,规范采购流程,加强全方位监管。三是会同市农经局做好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工作,制定出台《嘉兴市农村产权交易实施办法(试行)》、《嘉兴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规则(试行)》和《嘉兴市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配套文件,稳步推进我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四是起草了《关于公共资源统一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交易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和《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会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配置工作,探索拍卖机构的会员制管理模式。

4、进一步推进招投标电子化建设确保公正高效。进一步加快招投标电子化建设,完善电子辅助评标系统,组织评标专家对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进行验收和实测,确保电子辅助评标结果的科学性与公正性。对原电子评标系统进行升级,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电子辅助远程评标系统,推进全市评标专家资源共享,加快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平台建设,目前,系统调试已经完成,为今后电子辅助评标的全面铺开及远程电子辅助评标工作的有序推进奠定了基础。

5、构建招投标部门协作机制确保信息畅通。按照平等协商、集体决策、讲求实效的原则,由市公管办牵头建立招投标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究和商讨全市招投标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听取各部门在全市招投标工作监管中的意见、建议,并对达成统一意见的决策事项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各成员单位组织实施。

6、进一步加强综合监管确保工作到位。一是认真做好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备案审核工作。认真审查招标项目批准文件、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资料是否完整,并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对公告与招标文件是否存在歧视性、不公平条款进行审核。二是认真做好其他交易文件的备案工作,对进入平台的其他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采购、挂牌出让公告进行备案。三是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开标评标现场的监管。认真履行现场督查工作职责,重点加强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拍卖、罚没资产拍卖、骨科植入性材料招标采购,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在专家抽取、开标评标过程中的监管。四是做好各类投诉件的受理、调查和处理工作。积极受理各类投诉件,并按照《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转送行政监督部门查处。查处结果均按有关规定予以备案,没有出现新的投诉和引发新的矛盾。五是不断加强评审专家库建设与专家管理。会同财政部门征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127人,涉及电器设备、音响设备、空调、计算机应用、办公自动化设备、教学科研仪器等多个专业领域。并对新入库专家进行业务与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后发放资格证书及专家聘书。

(三)创新载体,不断优化服务理念,推进队伍素质和“中心”形象稳步提升

1、抓好创先争优。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红船先锋”创先争优活动部署,精心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一是全面开展 “双强争先”活动。以六项工程(即素质修养工程、服务完善工程、技能提升工程、亮牌承诺工程、结对共建工程、企业帮扶工程)为载体,开展以“效能强、党建强”为主要内容的“双强争先”活动,强化“中心”党员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拓展服务途径,争创服务实效,整体提升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多渠道集中宣传报道,展示活动成果。二是全面开展“为民服务·对标创标”活动.以加强党组织先进性建设和提升服务能力为主线,突出建设“中心”服务品牌、群众满意服务行业和群众满意服务窗口,全面推行以形象亮化、服务优化、考核量化为主要内容的“三化”举措,争创群众满意服务窗口、机关优质服务品牌,挖掘树立先进典型和参照标杆,进一步激发创先争优为民服务的内在动力,真正做到让群众满意得实惠。三是全面争创文明单位。在巩固深化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嘉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公管办)2011-2012年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规划》,深入宣传动员,营造全员参与的创建氛围,顺利通过市级文明单位复评,力争打造服务优、作风正、环境美、开拓务实、廉洁高效的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为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打好基础。

2、抓好平台督查。一是加强窗口的日常管理。通过视屏监控和大厅巡查等方式,重点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态度、遵守规章制度以及安全、卫生、着装、亮牌、考勤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全面引入窗口服务质量电子评价系统。在20109个部门(单位)窗口先期试点的基础上,于20114月,将所有部门(单位)窗口全面引入服务质量电子评价器,并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运行。目前,服务对象可通过该系统对74个部门(单位)的135个窗口进行“一事一评”。今年以来,该系统共接收群众评价47411条,其中非常满意46472条、满意897条,群众满意率达99.90%。三是做好市政协派驻“中心”民主监督员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邀请市政协民主监督员观摩公共资源交易的开标、评标过程,实施现场监督,完成政协提案交办任务答复处理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功能对推动两个平台建设的推动作用。

3、抓好队伍建设。一是开展理论教育。“中心”根据窗口多、坐班制、业务忙、处一线等特点,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式加强队伍素质教育,着重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和市委六届十次全会精神等。进一步健全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围绕“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学法培训等普法活动,促进“中心”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二是组织建党90周年纪念活动。以 建党90周年纪念活动为契机,组织全体党员前往南湖革命纪念馆新馆,重温入党誓词,接受党性教育;举办“优环境促发展”主题征文暨演讲比赛、“迎七一”革命歌曲歌咏比赛等文体活动,展现“中心”工作人员的良好精神风貌。三是开展“三五”集中行动。结合我市“迎建党90周年、讲文明、树新风‘三五’集中行动”,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服务活动,每月的5日、15日、25日组织“中心”“志愿者服务队”到中和街-建国路道口至勤俭路-中和街路段开展志愿服务,为文明城市测评发挥积极作用。四是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以“中心”党团员志愿者服务队为核心,组织“中心”党团员志愿者服务队到余新、大桥、新丰、七星、凤桥等镇和东栅街道,免费上门办理企业代码证年检、审批办证业务咨询等活动,为企业和基层群众开启方便之门。五是开展结对共建活动。与南湖新区东栅街道云阳社区、余新镇农庄村结成共建单位,关注民生送温暖,落实慰问专项资金,帮助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积极营造共建文化氛围,参加共建社区“相聚新区、欢乐周末”凌公塘主题公园专场演出等活动,大力支持社区工作,共享共建和谐社区,提升公共服务意识。

4、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重点,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政策规定,抓好“三重一大”、述职述廉等各项民主决策制度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断深化。按照市纪委统一部署,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长效机制,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回头看”活动,通过核定权力清单、编制职权目录和业务流程图、编写廉政教案、制订完善规范性文件等措施,进行风险再排查、措施再完善,进一步巩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成效,提高工作效率。

二、明年工作思路

2012年是落实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健全党务政务公开,开展招标投标规范与创新试点工作,全面提高服务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进一步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一是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协助有关部门,坚持市场优先和社会自治原则,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重点突出投资、社会事业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三个领域。二是进一步完善内部整合。加强督促检查,推动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审批职能整合,继续简化内部审批流程,健全行政审批运行机制,优化发展环境。三是进一步完善部门并联审批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完善企业注册登记,建设项目立项、工程设计、规划许可、竣工验收等并联审批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二)进一步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一是完善网上审批。结合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大做强审批服务信息平台。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公开申报、受理、咨询和办复,求市级部门(单位)凡是在办的不涉密的审批事项,都要实现网上申报功能,实现行政审批的一站式受理和反馈。二是推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制。继续开展共产党员先锋示范承诺践诺活动,以点带面,实现党群联动,建立服务质量评价倒逼机制,全面推行微笑服务、亲切服务、满意服务的平台服务标准,进一步深化服务品牌建设。

(三)进一步健全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全面推行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各服务窗口都要通过亮牌上岗、一次性告知单等方式,将工作人员身份、办理事项和办理结果公开。“中心”网站要完善行政审批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全面公开行政审批服务实施主体、法定名称、法定依据、申请条件、数量、办理程序、承诺时限、申报材料和申请示范文本、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联系及监督方式等,确保行政审批阳光操作、透明操作。

(四)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在原有行政审批事项运作规范的基础上,大力推行行政审批4个标准化建设。一是实施行政审批项目标准化,基本实现相同行政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和数量统一;二是实施审批制度标准化,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AB岗工作制等制度;三是实施行政审批流程标准化,逐项梳理事项,再造审批流程,进一步明确办理时限,界定责任主体;四是实施政务服务设施标准化,基本统一各级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软硬件建设标准。实现审批标准一体化、环节整体化、进度同步化、过程透明化的目标,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不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配置水平。一是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的市场运行机制。制定我市公共资源集中进场交易的实施意见和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拓宽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实施范围,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程序。按照有序推进原则,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成熟一项、进入一项”不断拓展公共资源进场交易新品种,完善各项交易程序。三是积极探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机构会员制管理模式。通过市场化方式择优选择招投标中介服务,提升服务质量,降低交易成本;四是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配置工作的考核力度,提高部门(单位)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六)大力推进招标投标规范与创新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招投标综合监管体制机制创新。一是进一步细化完善“861”综合监管制度。以项目为主线,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和后期监管、完善招投标环节和加大责任追究,构建政府投资项目综合监管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加大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中介代理违规操作、专家不公等问题的整治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找准切入点,提高监管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三是大力推进信用平台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公告系统,构建全市统一的招投标信用评价体系,奖优罚劣,增加违法违规企业的成本。

(七)大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信息化建设。一是继续大力推进招投标电子化建设。以信息化、科技化为抓手,促进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与公平。二是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电子辅助评标系统。拓展工程建设电子辅助评标的范围和新领域,增加评标活动的科学性与公正性,提高评标效率,减少评标专家对评标活动的不正当影响。三是加快政府采购电子辅助评标系统的开发和应用。大力推行协议供货采购人网上自行询价采购系统建设,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四是加强全市联动。在本市范围内加快推进建设工程远程电子评标,积极探索市域以外的远程电子评标。五是推进网上招投标系统建设。推进以资格后审、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缴纳保证金为主要内容的网上招投标系统建设,从而有效防止投标人围标串标、报名人信息外泄等问题,提高工作和服务效率,降低招投标成本。努力打造绿色环保、客观公正、服务高效、科技监管的招投标工作新体系。

(八)进一步规范便民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一是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继续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健全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包括各部门专业分中心)、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构成的四级行政审批服务体系架构。继续推进我市小城市培育试点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形成覆盖面广、服务功能强的行政服务网络体系,方便群众办事。二是以我省成为国家招投标规范和创新试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基层平台监管制度,注重平台的纵向与横向延伸,努力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三级联动,网络全覆盖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模式。

(九)进一步完善电子监察结果运用。严格执行《嘉兴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和《考核指标》,努力提高电子监察考核在全省的排名。继续对市级部门(单位)和各县(市、区)进行百分制量化打分,每个季度在《嘉兴市软环境建设》简报上予以通报。适时制订窗口服务质量电子评价系统运用管理办法,充分发挥群众评议在窗口管理和窗口考核中的积极作用,强化行政审批的全过程监控。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促进政务服务的均等化、规范化、高效化。

(十)进一步加强“中心”自身建设。对照省级文明单位和“五型机关”的要求,围绕进一步完善内部运作和管理机制的要求,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等主题,开展“中心”成立十周年系列创建活动,全面加强“中心”作风、效能和执行力建设,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嘉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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