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45522/2019-327077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9-11-13 | 组配分类: | 婚姻 |
国内结婚登记 | |||||||||||||||||||||||||||||||||
发布日期:2019-11-13 10:09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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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登记依据 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 二、登记条件 1、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三、当事人应当出具的证件 1、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 二人合影照二寸三张 四、登记地点 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婚姻登记中心 五、嘉兴地区婚姻登记中心
信息来源: 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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