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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2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思路

发布日期:2019-11-18 11:02 信息来源:市机关事务局 浏览次数:

今年来,我局按照省、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努力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贯彻实施,认真完成市政府分解的机关能源、资源节约的监管任务,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有力推动了市级机关节能降耗工作的开展。现将我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2年公共机构节能主要工作情况

(一)进一步健全公共机构节能考核监督机制

2011年开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已正式纳入我市“五型机关”百分制考核,占0.5分。我们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考核要求进一步完善具体办法,及时制订了2012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的考核指标及计分标准,为2012年节能工作考核打好基础。今年4月,我们采取分组互评互测的办法,开展了对全市各(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考核评价,经过考核评出优秀单位8个、良好单位1个,并于5月份以市管理局文件形式下发了考核情况。通过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极大的促进了各公共机构对节能工作的重视程度,提升了公共机构管理水平。

(二)强化落实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

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相关文件要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方面主要抓了三项工作:一是制定了《2012年嘉兴市公共机构节能实施方案》,印发了《嘉兴市公共机构2012节能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责任,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5月份制订了《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2年节能宣传月”活动方案》。二是召开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申报工作会议,明确工作要求、工作任务、完成时间,把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申报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县(市、区)以及乡镇街道。目前申报国家级节能示范单位的 “嘉兴市行政中心”、“海宁市行政中心”和“嘉兴职业技术学院”3家单位、申报省级节能示范单位的7家单位已经完成材料报送工作,市级节能示范单位的工作正在积极筹备中。三是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管理能力。今年以来,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分别对桐乡、平湖、海盐、港区等县(市、区)节能统计人员进行能耗统计培训,接受培训人员达400多人次。通过上述工作,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对《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认识,更加自觉地参与公共机构节能,促进了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水平的提高。

(三)认真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工作

节能宣传周期间,我局积极组织市行政中心“节能减排,从你我做起”大型签名、绿色生产废旧电池回收、公共机构节能知识有奖竞答、绿色消费节能宣传用品发放和节能图片展示等系列活动,共计有32个部门(单位)、700余名机关干部参与,共发放节能宣传用品4500余份,回收废旧电池650节。各县(市区)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节能宣传活动,海宁市、桐乡市、平湖市、南湖区等通过悬挂横幅、手机短信、节能海报、知识竞赛等方式进行了节能宣传,各县(市区)将节能宣传活动结束后的活动图片、总结资料等及时发送到市节能办,共收到节能宣传周活动总结材料20余份,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通过开展内容丰富的节能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另外,为推进我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方式创新,推广使用新技术,我局会同市经信委召开全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和新技术推介会,重点推广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介绍了节能实用新技术,有效提升了我市公共机构节能科学化管理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能耗统计与监测工作

根据统计数据,2012年上半年全市有公共机构1527家(包括乡镇),同比2011年增加335家,建筑面积1116.91万平方米,用能人数727125人次。统计数据表明,2012年上半年我市的公共机构建筑面积、用能人数、能源消耗等统计数据基本实现全覆盖,统计质量进一步提高。按照省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要求和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确定2012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为:以2011年能耗为基数,2012年人均综合能耗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分别下降3.2%3.5%。根据上半年统计,全市2012年上半年综合能耗为38104.34吨标煤,人均综合能耗为52.40千克标煤/人年,同比下降7.62%,单位面积能耗为3.41千克标煤/平米年,同比下降5.54%,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经预测今年我市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可以完成。

(五)进一步抓好市行政中心节能降耗工作

今年来,我局在节能降耗中积极采取了各种措施,一边抓管理,一边进行技术改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十一五”期间,在我局的组织下,对市行政中心以下项目进行了改造:草坪灯换太阳能灯改造、开水箱加装定时器改造、VRV空调系统智能化集中控制改造、中央空调循环水泵变频改造、节能灯改造、生活水箱直供水改造、河道引水绿化灌溉系统改造、5号楼分户分项计量、大楼节水笼头更换276只改造等。通过一系列的技术改造,行政中心节能工作取得良好效果,根据统计数据,今年上半年行政中心总电耗为187.25kwh,能耗为547.9Tce,人均能耗为419.53kgce/人,单位面积能耗为7.5kgce/ m2,分别同比下降6.26%。近年来,行政中心在保证正常运转的情况下,能耗已经连续4年保持下降,总降幅近2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在实践中还存在着很多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展缓慢,管理和网络机制不够健全,与《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规定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除市、县(市、区)两级行政中心节能工作比较到位外,分散独立办公区域的部门单位以及乡镇的节能意识还不够强,节能工作推进缓慢。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队伍不稳定、大部分公共机构工作经费未能落实。统计工作人员不固定,统计数据质量差,上报不及时。公共机构节能改造没有相应的奖励扶持资金,技术改造动力不足、积极性不够高。

三、2013年工作思路

2012年是公共机构“十二五”节能工作承上启下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进一步健全管理体制,完善制度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现常态化、职能化和制度化。现结合我市公共机构的实际情况,提出2013年度的节能工作思路。

(一)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管理体系。公共机构节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领导高度重视,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努力形成运作顺畅、执行有力、监管有效的公共机构节能组织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明确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责任人,各部门(单位)成立节能降耗工作小组,落实节约资源责任制,明确具体部门和专门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对节能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节能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公共机构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能耗统计与监测,夯实工作基础。健全统计工作机制,稳定节能工作联络员、能源统计人员队伍。 建立能源消费计量和统计、能源消耗台帐和能源消耗分析制度,改进数据采集、报送、分析手段,加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平台建设。加强数据审查力度,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确保真实可靠。要加强统计成果的分析利用,强化统计分析,及时发现问题,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继续加强统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

(三)大力推广各项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和新措施。2013年市行政中心在节能技术改造方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思路:1、进一步扩大公共机构智能化节能管理系统平台的试点工作,新的管理平台将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户、分项计量、电器设备智能节能管理、办公设备节能耗诊断分析、节能目标考核等多种功能于一体,有效避免了重复建设。目前该系统在海宁市10余家单位进行试点运行,节能效果显著。2、市行政中心节水龙头改造项目已通过审批,部分范围内测试评比工作已完成,目前已经准备进入改造实施阶段。3、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化发展。目前行政中心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实行合同能源管理的方案已完成,根据初步方案,该项目由改造单位投入40.8万元,预期市行政中心5年分成收益为84万,该方案将于近期组织财政局、经贸委与相关专家实行可行性论证,论证完成后即开始实行。泛光照明和玻璃贴膜节能改造试行合同能源管理也正在积极调研中,下一步准备优选具备相关资质的节能服务公司做进一步论证和测算,并纳入实施。

(四)加强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推进能力建设。根据机关节能工作的实际情况,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各种力度,开辟节能网站,组织公共机构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关于节能降耗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文件精神,普及节约能源知识。倡导政府公职人员崇尚低碳环保、厉行节约、合理消费的理念,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养成良好的节能习惯和意识,从我做起,从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开始,从身边小事做起,养成良好节能习惯,为推进全社会节能降耗工作发挥更好的作用。强化节能管理培训,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分管领导、节能联络员、能耗统计员的专项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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