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处)是局党委、局纪委的工作机构,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新闻宣传、精神文明、行政监察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局党委、纪委的决定和上级党组织及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检查督促各单位、部门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党委报告。 2.负责局党委日常事务工作,承担局党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文件的起草工作。 3.负责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基层党建工作。 4.负责局管干部的考核考察、培训和监督,办理任免、奖惩等工作,负责局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优秀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 5.负责局科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和二级主办及以上职级公务员干部人事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做好局党委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组织工作。 7.负责做好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相关工作。 8.负责局党委公文处理;负责局党委文书档案管理;负责局党委印鉴管理。 9.负责开展党建、党务、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 10.负责全局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政审工作,负责局因私出国(境)备案和证件管理工作。 11.负责管理全局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和青年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指导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依照章程开展工作,承办职工献血、体检、疗休养和生活困难补助等各类工会工作。 12.负责指导各单位、部门维稳等综合治理工作。 13.归口管理全局的先进表彰工作。 14.负责研究和制定宣传工作规划、工作要点、具体计划和实施措施。负责全局对外形象宣传工作和品牌、形象、文化建设工作。 15.负责内部宣传和先进典型、品牌形象的培树。 16.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承办文明单位创建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17.负责管理新闻发布、新闻媒体采访和突发事件应急宣传。组织协调局对外新闻发布。负责局政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 18.负责舆情监测分析工作和舆情应对的组织协调工作。 19.归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部门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党员、干部遵章守纪情况。 21.负责指导各单位、部门开展党风党纪、政纪教育和廉政教育工作。 22.负责受理局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和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等申诉,维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 23.负责管辖范围内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并提出处理意见。 24.负责全局政风、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 25.完成局党委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