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定全市供销社发展规划、计划,指导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承担系统业务发展、行业指导和政策协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重要农资商品和农产品购销政策,指导社有企业和基层社开展农业生产资料、城乡生活资料供应和农产品储运加工、展示展销、区域公用品牌运营管理、电子商务、冷链物流配送、再生资源回收等经营服务工作。参与城乡环境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开展新供销服务活动。负责商贸流通相关扶持项目申报等。承担统计、安全监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