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烟草行业有关规章、政策的意见,推动全市烟草专卖法制建设工作; 2、贯彻执行烟草行业经济体制改革的方案、政策,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系统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 3、负责市局专卖行政复议、申诉、诉讼和案件审核工作; 4、指导辖区各县级烟草专卖局的行政诉讼、申诉工作; 5、承办法律法规的研究、法律事务的处理和法律咨询工作,为行业经营活动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持与服务;获取新颁布(修订)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要求; 6、监督、检查全市系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烟草行业政策的执行情况; 7、审查全市系统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8、审查全市系统重大经济合同,对系统内发生的民、商事及经济纠纷提供法律支持与服务,维护行业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9、负责全市系统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和普法教育; 10、贯彻执行国家烟草专卖、产品质量技术监督和有关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11、在委托期限内,受理本地区假冒伪劣卷烟的鉴别检验工作; 12、负责辖区内各县(区)局烟草质量监督检测小组的日常管理工作和业务指导; 13、配合专卖部门组织本地区假冒伪劣卷烟鉴别检验技术交流与培训; 14、配合专卖部门向社会开展烟草基本知识、假冒伪劣卷烟鉴别检验及假冒烟危害性等方面的宣传咨询活动; 15、收集本地区假冒伪劣卷烟的最新动态,并及时上报省质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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