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推进、指导、协调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和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信息化建设,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新能源和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指导市级有关主管部门开展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统筹管理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内机关事务工作,拟订市级机关事务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市行政中心及其他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内机关事务工作。负责市级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市行政中心等集中办公区域安全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