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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7089124X/2020-380000 发布机构: 市残联
发文日期: 2020-10-30 组配分类: 工作规则
有效性:

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市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联系、指导各类残疾人群众组织;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三)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培训、扶贫、文化、体育活动、用品用具供应、福利、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四)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作出贡献。

(五)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六)指导各县(市、区)残联的业务;负责秀城区的残疾人工作。

(七)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市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来源: 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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