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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安全:未按规定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嘉兴米克气动设备有限公司被依法查处

发布日期:2020-11-13 17:04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一、基本案情

2020年9月8日,秀洲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嘉兴米克气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克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其氧化作业区南侧生产线的作业人员在未佩戴任何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将危险化学品硫酸、磷酸采用人工倾倒方式注入生产线酸洗槽内;现场无安全操作规程、无安全警示标志及应急救援物品;危险化学品仓库内存放大批量的硫酸、氢氧化钠、磷酸、次氯酸钠等危险化学品。执法检查时,米克公司未能提供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执法人员当即拍照取证并调取相关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等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出具执法文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同日,秀洲区应急管理局对米克公司涉嫌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二、违法事实

经调查,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及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米克公司生产过程使用的硫酸、氢氧化钠、磷酸、次氯酸钠均为危险化学品;米克公司作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未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其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及结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对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方案”的规定。

三、行政处罚情况

经调查,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及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米克公司生产过程使用的硫酸、氢氧化钠、磷酸、次氯酸钠均为危险化学品;米克公司作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未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其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及结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对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方案”的规定。

四、安全小贴士


安全生产条件与安全现状评价





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包括企业布局、作业场所、储存设施和安全设施、设备及工艺、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调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应急管理等多个方面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现状评价,即针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事故风险、安全管理状况进行评价,辨识与分析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审查确定其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其他规范要求的符合性情况,预测发生事故或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作出安全现状评价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