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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审公告(2020)17号-海盐县澉浦镇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0-11-30 09:07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嘉兴市审计局办公室

海盐县澉浦镇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2020年11月2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嘉兴市审计局自2019年6月21日至8月16日,对海盐县澉浦镇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海盐县澉浦镇能认真贯彻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积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采取有效举措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但审计也发现,澉浦镇在矿产资源开发后修复治理不够到位,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垃圾分类等专项工作中存在工作标准不够高、成效不够明显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废弃矿区修复治理不理想。

1.坡面未覆土修复。32处矿区因开采坡度过大,难以修复,仅2处坡面进行了简单绿化,其它矿山坡面均未覆土修复。

2.存在安全隐患。有9座矿山坡面和山顶有松石块或碎石,个别边坡岩体易失稳。

3.矿区复垦不到位。有的矿区复垦后没有种植,土地撂荒;有的矿区复垦质量不高,个别矿区实际已是深水潭。

(二)部分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效果不明显。

1.分散治理模式运维管理不到位。运行维护管理中存在污水满溢、隔油桶堵塞、管道裸露等问题。

2.对第三方运维监管不到位。个别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水水质检测中多项指标不达标。

(三)生活垃圾分类仍需提质增效。

1.源头减量管控效果不明显。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澉浦镇的生活垃圾量呈逐月上升趋势。

2.分类投放收运质量不高。部分农户垃圾分类收集桶遗失,可腐垃圾和其他垃圾混合投放;部分地区生活垃圾未严格区分可腐垃圾与其他垃圾,存在混收混运的情况。

3.资源化利用处理体系不完善。现行处理工艺未能对生活垃圾中的盐、油进行有效处理,土壤存在被污染风险。

三、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嘉兴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意见,建议澉浦镇切实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 促进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认真落实后续管护治理工作;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成效, 高质量推动绿色发展,针对性地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举一反三,确保问题整治到位。

四、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建议,澉浦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推进整改工作。制定了废弃矿山整治计划,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矿区立即进行整改出台了镇农村生活污水改造三年计划,将对原采用分散式处置的村进行改造,或纳管排污或建设集中处理终端;加强巡查力度,对垃圾桶缺失、破损的及时补齐和更换,进一步完善可腐垃圾处理工艺,有效分解油、盐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