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专题 > 审计

嘉审公告(2020)23号-嘉善县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0-11-30 09:12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嘉兴市审计局办公室

嘉善县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结果公告

(2020年11月23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嘉兴市审计局自2020年1月8日至3月6日对嘉善县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19年,嘉善县实际完成开工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11539套、发放租赁补贴625户。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预算资金22.32亿元,当年支出22.32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嘉善县围绕年度目标任务,积极推进城镇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工程,完善了《嘉善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意见(修订)》,进一步规范住房保障办事细则,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报告中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到位。但审计也发现,嘉善县存在公租房租金未按规定及时缴纳、购置的资产产权未及时变更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公租房租金未按规定及时缴纳。2017年7月至2019年12月公租房应收租金139.57万元,截至审计日共收取104.72万元,租金欠缴34.85万元。

(二)购置的公租房产权未及时变更。县住建局向县城投集团回购的176套公租房、总价6358万元,但购买后资产权属仍归属于城投集团下属企业善建旧城改造公司名下,房屋产权未做变更。

三、审计建议

(一)嘉善县应加强对公租房管理,及时足额收缴公租房租金。

(二)嘉善县应明晰资产权属,单位之间不得互相无偿占用对方资产,因工作需要确需无偿占用的,应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四、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嘉兴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并提出了审计建议。嘉善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落实。县建设局对欠缴的34.85万元已全部收缴,今后将按照合同规定要求承租单位每季度进行缴纳。同时,购置的176套公租房已经报县财政局同意,其资产权属登记在县城投集团下属善建旧城改造公司名下,并由县城投集团委托下属企业进行日常的管理,但收缴的租金需按时上交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