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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审公告(2020)25号-嘉兴市级和港区公共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和变更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0-11-30 09:13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嘉兴市审计局办公室

嘉兴市级和港区公共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和

变更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2020年11月23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嘉兴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4月3日至8月30日,对嘉兴市级和港区公共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和变更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2015年至2018年我市在建公共投资项目763个,计划总投资1062.34亿元。审计抽查其中83个项目,概算投资额200.02亿元,分别占项目数和投资额的10.88%和18.83%。主要对83个公共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招投标环节和工程变更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随着我市公共投资项目的建设和投入使用,城市基础设施的整体功能逐步得到完善,促进了城市品位提升;优化了我市人居环境与生活体验,推动了生态文明建设;招商引资环境得到了改善,助推了产业结构调整。

但审计调查也发现,公共投资项目在招投标管理、工程变更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还存在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业主代表产生不符规定。

17个公共投资项目中有51个单项工程招标过程中业主代表未按规定产生。

(二)部分项目招标平台适用不合要求。

嘉兴港区2个项目利用划分标段,将单项施工合同估算价控制在198万元至199万元,直接在嘉兴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嘉北街道将1项目合同估算价为61.55万元,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平台招标。

(三)120份变更单要素填写不全,给后期结算造成困难,易引起纠纷。

有120份《工程变更签证单》缺少关键要素,其中4个工程77份《工程变更签证单》没有变更价款的计算过程,1个工程有43份《工程变更签证单》没有具体工程量和变更价款的计算过程。

(四)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招标代理费。

2013年以来有10个项目在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时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支付代理费,而是按照单个工程中标价计算招标代理费,直接造成多支付代理费30.36万元。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嘉兴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并就做好项目投资变更控制、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招标文件的审查工作和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部分问题在审计期间已进行了整改。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招标代理费的问题,已及时收回了多付的代理费30.36万元。对招投标和变更方面存在的问题,各建设主体积极整改并及时修订了各自的基建项目管理制度,规范项目招投标、工程变更等方面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