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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003136238000/2020-385792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0-12-15 组配分类: 食品药品
有效性: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18期)
发布日期:2020-12-15 15:30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近期,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肉制品和食用农产品3大类共37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样品366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嘉善县罗星街道浙北果蔬批发交易中心嘉善县马恩敏海水产摊销售的梭子蟹,镉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嘉兴分院(嘉兴市粮油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2、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晓真小吃店销售的湿米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海宁市许村镇陈永明肉皮加工场生产销售的盐炒肉皮,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嘉兴分院(嘉兴市粮油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4、海宁市许村镇蔡国民肉皮加工场生产销售的盐炒肉皮,酸价、过氧化值两项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嘉兴分院(嘉兴市粮油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5、嘉兴市秀洲新区商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紫薯月饼,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嘉兴市水产肉食品批发市场金发水产店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7、嘉兴市绿佳蔬菜批发有限公司销售的芹菜,毒死蜱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嘉兴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秀洲区、嘉善县、海宁市、经开区等市场监管局(分局)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各地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附件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汇总表

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信息汇总表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7日

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2020年第18期)改.doc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信息汇总表(第十八期).xls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汇总表(第十八期).xls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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