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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本级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告

发布日期:2020-05-07 16:15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文件精神,现将《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本级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0年5月15日前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联系人:赵艳    联系电话:82131061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本级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