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2020年任务清单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要求 | 时间要求 |
1 | 深化分行业评价 | (1)选择化工、化纤、印染、织造、服装、汽配等传统优势行业,实施分行业评价。 (2)对农副食品加工业等重点民生行业,实行单独评价;对劳动密集型行业阶段性降低全员劳动生产率权重;对能耗高、排放高、效益低的行业,提高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单位排污权工业增加值权重。 (3)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选择区域内重点产业链、特色产业链探索开展分链评价。 (4)通过政府或部门网站、主流媒体公开公示评价结果。 | 8月底前 |
2 | 深化小微企业园评价 | (1)对以租赁为主的小微企业园,根据租金减免情况给予加减分。 (2)对入园小微企业,以单位面积税收贡献为核心指标开展综合价。 (3)对三星级及以上小微企业园给予相应财政奖励。 (4)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政策,在用地、用电、信贷等方面,加大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力度。 | 10月底前 |
3 | 深化重点领域评价 | (1)研究制定服务业规上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 (2)市级层面完成重点服务业、特色小镇、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等重点领域亩均效益综合评价。 (3)发布全市工业、重点服务业、特色小镇、小微企业园、省级以上开发区2020年“亩均论英雄”绩效报告。 | 9月底前 |
4 | 统一基础指标口径 | (1)统一市域内工业企业税收和用地两项基础数据核算口径。 (2)对政策性减免退库税额和先征后退税额较大、技术改造投资和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较多的工业企业,给予激励、扶持。 | 8月底前 |
5 | 调整优化评价方式 | (1)实现从评价宗地企业向评价法人企业转变。 (2)加强市、县(市、区)两级评价结果匹配度。 (3)调整规下工业企业评价指标设置。 (4)发布各县(市、区)、省级及以上开发区亩均效益综合指数、领跑指数。 (5)加强对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嘉善片区建设支持。 | 9月底前 |
6 | 全力支持A类、B类企业高质量发展 | 进一步规范、细化、丰富制造业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政策措施,叠加运用税收、用能、用地、排污、财政、信贷等领域现有正向激励手段,尽最大可能降低A类、B类企业各类要素成本。 | 12月底前 |
7 | 全力帮扶受疫情冲击严重企业 | (1)建立“风险(困难)企业库”,落实“一企一策”进行重点帮扶,2020年对库内企业免予实施差别化资源要素加价政策。 (2)提高资源要素差别化加价征收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对2019年度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升档的企业,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可给予企业适当奖励。 | 9月底前 |
8 | 分类分档精准帮扶重点外贸企业 | 对受中美经贸摩擦影响严重的工业企业,继续执行好阶段性资源要素配置政策。 | 9月底前 |
9 | 积极扶持重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 | 对在省疫情防控一级应急响应期间,生产重要防疫物资成品,列入我市应急物资生产企业目录名单的工业企业,通过给予适当加分、按近三年最高档次评价结果实施要素配置等措施给予扶持;对其中接受政府征收、调拨的企业,通过提档、不列入D类等措施给予扶持。 | 9月底前 |
10 | 强化亩均效益领跑者示范引领 | (1)由经信、发改、商务部门分别牵头开展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特色小镇、小微企业园、省级及以上开发区领跑者行动,遴选一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领跑者,由各级亩均办牵头统一对外发布。 (2)对亩均效益领跑的企业、园区、平台,在重大会议上专门予以表彰,在财政补助和评先评优上给予重点支持。 | 11月底前 |
11 | 持续推动“低产田”企业改造提升 | 各地结合工业转型升级实际确定纳入改造提升企业范围,制定年度行动计划,对列入改造提升的对象,建立“一企一档”,推广“提高亩均效益十法”,实行“一企一策”,确保完成1000家“低产田”企业整治,力争市域内连续三年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低效企业实现基本出清。 | 12月底前 |
12 | 迭代升级大数据分析平台 | 探索开展规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亩均工业增加值”季度监测。 | 12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