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组织开展对全市宣传思想工作调查研究,提出全市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指导宣传文化系统的改革。 2.负责指导全市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研究工作和全市社会科学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受市委委托,代管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红船精神研究院。 3.负责全市新闻和出版工作的宏观管理,协调、指导嘉兴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局等部门的工作,代管市新闻工作者协会。 4.负责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受市委委托,代管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5.负责规划、部署全市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全市党员教育和全市农村、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党员教育材料。 6.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市日常性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市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7.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外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负责并指导全市的对外宣传工作;统筹协调、归口管理全市互联网上的新闻宣传工作。 8.受市委委托,会同市委组织部管理新闻、文化、出版、社会科学研究和互联网信息等市级宣传文化单位及南湖革命纪念馆(红船精神研究院)的领导干部。对县(市、区)党委宣传部部长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管理市级新闻、文化单位和南湖革命纪念馆(红船精神研究院)重要岗位的正科级领导干部。指导市级宣传文化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 9.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