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专题 > 六稳六保专题 > 政策文件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嘉兴联动创新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政办发〔2020〕2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嘉兴联动创新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嘉兴联动创新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嘉兴联动创新区(以下简称“嘉兴联动创新区”)建设,最大限度地复制推广全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改革经验,积极向上争取更高层级管理权限,探索形成一批具有嘉兴特色的改革创新成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首位战略,对标国际通行的经贸规则,着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以建设高质量外资集聚先行区为抓手,以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设立为契机,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再创我市改革开放新优势,打造“重要窗口”的最精彩板块。

二、目标定位

深化与浙江、上海、江苏自贸区及临港新片区对接合作,在制度、产业、平台一体化创新发展等方面先行先试,将嘉兴联动创新区打造成为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新高地。

——到2022年,能在嘉兴复制落地的全国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做到应复尽复、全面推广;向上争取省级以上权限下放数量走在全省前列,建立长三角区域自贸区创新措施共享联动机制;探索打造与国际接轨的项目和案例5个以上;引进世界500强、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和跨国公司区域总部型项目15个以上,外贸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基本形成投资贸易便利、法治环境规范、金融服务完善、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的国际化营商环境。

——到2025年,力争嘉兴联动创新区各片区提供创新案例2个以上,推动区域改革协同、创新协同,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试点经验5条以上;引进世界500强、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和跨国公司区域总部型项目30个以上,外贸新模式、新业态引领示范作用明显提升;建成长三角乃至全国领先的高能级开放创新平台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更大力度推广自贸区改革成果。

积极复制推广全国自贸区223条改革试点经验和最佳实践案例,争创制度创新优势。

1.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全面覆盖口岸执法和贸易管理,推进货物状态分类监管等。推行“船边直提”模式,持续优化口岸通关环境。借鉴先进的跨境电商进出口监管模式,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简化出口通关手续和退税流程,落实零售出口跨境电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积极争取设立国际邮件互换站或国际快件中心,有效提升跨境电商通关贸易便利化水平。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提升贸易附加值和整体效益。(责任单位:市口岸办、嘉兴海关、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2.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放宽市场准入,推动电信、教育、卫生、科研和技术服务等领域放宽注册资本、投资方式、经营范围等方面限制,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允许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港澳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开放在线数据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的外资股权比例限制,外资股权比例可放宽至100%。支持外商独资设立经营性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局)

3.推动金融领域改革。支持依法依规设立中外合资银行、民营银行、保险、证券等法人金融机构。深化外汇管理改革,进一步放宽跨境融资管理、扩大企业借用外债空间,提高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和资本项目收支便利化试点的受惠面。深化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力争备案家数、结算量居全省前列。借鉴上海临港新片区开展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试点经验,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国企业集团在境内外成员之间集中开展本外币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业务。支持和推荐更多企业列入优质企业名单,加快浙江自贸区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政策在嘉兴复制落地,力争优质企业家数和业务结算量持续保持全省首位。借鉴苏州自贸片区“关助融”模式,缓解企业融资难题,降低融资成本。落实知识价值信用融资新模式,深化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工作。(责任单位: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嘉兴银保监分局、嘉兴海关)

4.提升监管服务水平。建立健全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与负面清单管理方式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大力推行“权力清单”和简政放权。实现市场准入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深化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告知承诺制、优化准入等服务方式。实施企业简易注销制度,提高简易注销比例。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推动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快审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数据办、市法院、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办)

(二)更加主动争取更高层级事权。

争取更高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积极向上争取国家级、省级改革试点,不断提升嘉兴城市能级以及在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中的城市地位。

5.建设创新人才高地。争取外籍高层次人才居留受理权限下放,实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有关事项全程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争取专业技术人才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权、技工院校招生计划和专业设置审核权下放。允许在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外籍毕业生按规定在嘉兴联动创新区创新创业。探索在外国人较集中地区建立移民事务服务中心(站点),为常住外国人提供工作学习生活便利服务。对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标准的外籍人士,争取实现其在就业、医疗、子女入学(托)、社保等方面享有市民同等待遇。(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医保局、市建设局、市税务局)

6.促进要素市场一体化。积极向上争取各类要素指标,并向嘉兴联动创新区倾斜。推进户口跨省迁移联审联办,实现长三角地区准迁证、迁移证的电子化,方便人才流动。发挥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本市场服务(嘉兴)基地、长三角资本市场服务基地等平台功能,加快企业股改上市,不断壮大资本市场规模和质量。(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金融办)

7.推进长三角区域资质互认。探索将一体化示范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在嘉兴联动创新区投资设立的生产同一高新技术产品的控股子公司,视同我省的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后即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争取药械区域性交易中心落户长三角核心区。争取国家和省级卫生健康部门支持,在医疗机构设置、大型设备准入、新型医药技术试行等方面予以先行先试。争取区域性中外合资、合作高端医疗机构落户嘉兴。争取将上海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推广到嘉兴联动创新区。争取打通浙沪企业名称数据库,对整体搬迁到嘉兴联动创新区的上海市企业,根据其提交新址住所证明办理变更落地,允许保留企业原名称不变。贯彻长三角一体化理念,对在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平湖园落户的企业,可冠名为“张江长三角科技城浙江XX有限公司”,企业住所可登记为“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平湖园X路X号”。(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长三角发展办)

(三)更接地气开展创新探索。

8.加快推进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嘉善片区建设。助推嘉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推动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嘉善分部的签约,增强一体化示范区内各类园区的整体创新活力。提升平台发展能级,支持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启动上市工作,推动中荷(嘉善)国际产业合作园创建国家级国别产业园区。(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长三角发展办、嘉善县政府)

9.推进一体化区域体制机制破难。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外国人工作许可跨区域同行业认证、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人员资质等互认互准制度。推进电子税务局一体化建设,实现办税服务平台数据交互,探索异地办税、区域通办。完善医保异地结算机制,开展异地就医急诊、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试点。实现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率先实现“同城待遇”。(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税务局、市医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长三角发展办)

10.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完善金融科技服务,打造长三角区域金融科技创新与服务高地。积极探索金融与区块链、物联网等大数据技术的深度融合和创新发展,支持有条件的机构在授信风险管控和产品服务创新方面先行先试。建立科技企业“白名单”,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名单内的企业探索开展无还本续贷业务,对名单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主动授信。举办科技金融高峰论坛,推动知识产权质押等“信用类科技贷”扩面增量,争创国家级科技金融改革试点城市。(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金融办、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兴银保监分局)

(四)更高质量建设开放平台。

积极对接上海张江、虹桥商务区等重点功能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推进国际投资经贸合作。

11.提升平台联动发展水平。依托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加快推进嘉兴联动创新区数字化转型发展,提升5G基站覆盖水平。强化综合保税区B区与青浦、吴江一体化发展。高标准建设“对标国际、对接上海、对话虹桥”的高铁新城,打造站城一体、共生共享的城市新地标。共建平湖-金山产城融合发展区,深化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平湖园与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的合作。〔责任单位:市长三角发展办、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金融办、市商务局、嘉善县政府、平湖市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

12.建设高质量综合保税区。落实国务院支持综合保税区发展21条政策,深化嘉兴综合保税区体制机制改革,提升综合保税区能级,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的功能优势,做大做强保税物流、展示展销、保税检测、保税维修、融资租赁、保税加工等业态。推进综合保税区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落地。发挥“保税+”平台功能,探索“区内带动区外、区外支撑区内”的协同发展模式,充分发挥综合保税区的辐射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嘉兴港区、嘉善县政府、嘉兴海关、市税务局、市商务局)

13打造国际经贸合作新平台。主动承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溢出效应,打造进博会协同发展区。加快推进平湖国际进口商品城、嘉兴水果市场等跨境交易平台建设和功能提升,打造进口商品“世界超市”和长三角进口商品集散中心。推动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9610”“1210”等模式尽快落地,提升跨境电商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嘉兴海关、市发展改革委、嘉善县政府、平湖市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

(五)更多举措推进产业升级。

落实嘉兴新制造“555”行动计划,在嘉兴联动创新区内培育航空航天、氢能源、数字经济、生命健康、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

14.联动发展航空航天产业。深化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清华大学等在智能装备、航空航天和关键零部件领域的合作,加快推进蓝箭航天中心、瑞华泰高分子新材料、中意直升机等项目建设,打造集火箭和飞机一体化的航空航天产业体系。围绕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支持航空产业对外合作开放,吸引机载系统和关键零部件外资项目落地,支持外资发展飞机整机维修和部附件维修业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平湖市政府、嘉兴港区)

15.联动发展新能源产业。依托嘉兴港区丰富的工业副产氢能资源,以及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的人才、技术及产业资源集聚整合能力,建设氢能提纯、氢能装备制造、加氢站、氢能运用等项目,打造嘉兴氢能产业示范区。加快推进利天万世新能源年产20GWh锂离子电池及系统总成项目建设,推动新能源汽车维修、咨询、租赁等配套企业集聚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嘉善县政府、平湖市政府、嘉兴港区)

16.联动发展数字经济产业。围绕数字经济强市建设,争取开展增值电信业务对外资开放试点,探索推进大数据资源交易。推动乌镇大数据产业园人工智能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引进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双跨平台,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推动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平湖园加快发展半导体、机器人、5G通讯等数字新兴产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平湖市政府、桐乡市政府)

17.联动发展生命健康产业。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探索开展数字医疗、数字医药等前沿医疗技术研究项目。允许港澳台服务提供者按规定设立独资医疗机构。争取放宽对医疗机构配置质子放射治疗系统等甲类大型医用设备以及对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限制。争取将Ⅱ期临床试验阶段的新药在嘉兴地区优先投入使用。积极推进云顶新耀生物医药、浙台大健康产业科贸中心等项目建设,优化生物医药产业链构建和布局,打造国际大健康产业创新型服务业研发和创新中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嘉善县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

18.联动发展现代服务业。依托嘉兴国际商务区,引进国际金融资本,大力发展国际金融、融资租赁、商务服务、总部经济和国际会展产业,力争在引进外资金融机构上实现“零的突破”。依托嘉兴综合保税区,积极争取设立进口商品保税展示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嘉兴海关、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嘉兴联动创新区建设领导小组,由市长毛宏芳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徐淼、副市长盛全生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各片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到人。要加强与周边自贸区联动发展,积极承接溢出效应,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推动嘉兴联动创新区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建立工作专班。领导小组下设立自贸联创专班,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局长任组长,市商务局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嘉兴海关、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分管负责人。工作专班主要职责为研究国内自贸区最新政策和创新经验;研究制定嘉兴联动创新区政策举措;对领导交办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协调解决联动创新区推进过程的相关问题;建立专班例会工作机制等。

(三)明确任务责任。市级有关部门和各片区要根据嘉兴联动创新区的工作要求和发展重点,结合承担的改革任务,严格落实“清单制+责任制”,明确任务分工、完成时限和成果形式,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四)加强督促评价。建立考核督查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市级有关部门和各片区的工作推进情况,年底组织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对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市、区)目标责任制考核。

(五)加强对外宣传。主动宣传嘉兴联动创新区建设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努力营造深化改革、勇于创新、扩大开放、促进发展的舆论氛围。

 

附件:1.嘉兴联动创新区拟复制推广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清单

        2.嘉兴联动创新区拟向上级部门争取下放权限清单

        3.嘉兴联动创新区拟推出的创新探索项目清单

     4.2020年嘉兴联动创新区建设各片区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1

嘉兴联动创新区拟复制推广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清单

批次

序号

改革事项

负责部门(单位)

市级机关负责部门

拟落实时间

国务院推出的全国五批次改革试点经验

1

期货保税交割海关监管制度

海关总署

嘉兴海关

2022

2

企业送达信息共享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市法院

市市场监管局

2022

3

边检服务掌上直通车

公安部

嘉兴边检站

2021

4

海关企业注册及电子口岸入网全程无纸化

海关总署

嘉兴海关

2021

5

海运进境集装箱空箱检验检疫便利化举措

海关总署

嘉兴海关

2025

6

入境大宗工业品联动检验检疫新模式

海关总署

嘉兴海关

2021

7

实施船舶安全检查智能选船机制

交通运输部

嘉兴海事局

市交通运输局

2021

商务部推出的三批次“最佳实践案例”

8

跨境电商监管新模式〔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提供〕

广州海关

深圳海关

嘉兴海关

2020

9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正面监管模式〔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提供〕

郑州海关

嘉兴海关

2020

10

一码集成服务〔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提供〕

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

市政务数据办

2021

11

试行“两无一免”简化退税流程〔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提供〕

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襄阳片区

市税务局

2020

12

知识价值信用融资新模式〔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提供〕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

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

2022

13

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快审机制〔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提供〕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

市法院

2022

 

批次

序号

改革事项

负责部门(单位)

市级机关负责部门

拟落实时间

14

“自贸通”综合金融服务〔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提供〕

四川自贸区成都天府新区片区

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

2022

15

“通丝路”——跨境电子商务人民币业务服务平台〔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提供〕

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

2021

各部门自行复制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汇总表(53项)(截止2017年1月)

16

允许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港澳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财政部

市财政局

2025

17

对设在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销往内地的货物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根据企业申请,试行对该内销货物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的政策。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财政局

嘉兴海关

市税务局

2020

18

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

知识产权局

市市场监管局

2021

19

先进区、后报关

海关总署

嘉兴海关

2021

20

加工贸易工单式核销

海关总署

嘉兴海关

2025

各部门自行复制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汇总表(21项)(2017年2月2019年9月)

21

深入开展信易贷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

国家发展改革委

银保监会

市发展改革委

嘉兴银保监分局

2021

22

取消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除外)

国家移民管理局

市公安局

2022

23

对外籍高层次人才、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家重点发展区域管理部门推荐,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在华永久居留。上述人员的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

国家移民管理局

市公安局

2021

 

批次

序号

改革事项

负责部门(单位)

市级机关负责部门

拟落实时间

各部门自行复制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汇总表(21项)(2017年2月2019年9月)

24

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国人,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实际居住不少于6个月,工资性年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区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倍,年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工资性年收入标准的20%,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

国家移民管理局

市公安局

2021

25

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籍华人,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国家重点发展区域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实际居住不少于6个月,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

国家移民管理局

市公安局

2021

26

国内重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知名企业邀请的外国专家学者,以及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才主管部门、科技创新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可向公安机关口岸签证部门申办口岸签证入境。入境后凭邀请单位的证明函件等材料,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有效期5年以内的多次签证或居留许可。

国家移民管理局

市公安局

2021

27

国内重点发展领域、行业引进的外籍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成员,可凭工作许可和单位函件等材料,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创新创业团队外籍成员,可凭团队负责人担保函件办理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国家移民管理局

市公安局

2021

28

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可推荐其带领的工作团队外籍成员和科研辅助人员,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有效期5年以内的长期签证或居留许可。

国家移民管理局

市公安局

2021

 

 

批次

序号

改革事项

负责部门(单位)

市级机关负责部门

拟落实时间

各部门自行复制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汇总表(21项)(2017年2月2019年9月)

29

中国境内企事业单位聘雇的外国人,已办妥工作许可、来不及出境办理工作签证的,可凭工作许可等材料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工作类居留许可;对已连续两次办理1年以上工作类居留许可且无违法违规行为的,第三次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按规定申办有效期5年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国家移民管理局

市公安局

2021

30

在国内重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知名企业工作的外籍高层次人才,经工作单位和兼职单位同意并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可兼职创新创业。

国家移民管理局

市公安局

2021

31

在国内重点高等院校获得本科以上学历的外国优秀留学生,毕业后在中国从事创新创业活动的,可凭高校毕业证书和创新创业等证明材料,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有效期2-5年的居留许可。

国家移民管理局

市公安局

2021

32

在国际知名高校毕业的外国学生,毕业后2年内来中国创新创业的,可凭学历(学位)证明等材料,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有效期2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国家移民管理局

市公安局

2021

33

国内知名企业和事业单位邀请来中国实习的境外高校外国学生,凭邀请单位函件和高校就读证明等材料,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有效期1年的签证进行实习活动。根据政府间协议来华实习的境外高校外国学生,可按规定申办工作类居留许可。

国家移民管理局

市公安局

2021

34

探索在外国人较集中地区建立移民事务服务中心(站点),为常住外国人提供政策咨询、居留旅行、法律援助、语言文化等工作学习生活便利服务。

国家移民管理局

市公安局

2021


附件2

嘉兴联动创新区拟向上级部门争取下放权限清单

序号

上级管理权限名称

省级主管部门

市级责任部门

争取下放时间

1

农村土地开发复垦项目审查

省自然资源厅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

2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省自然资源厅

2021

3

成品油经营零售资格审批

省商务厅

市商务局

2020

4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省卫生健康委

市卫生健康委

2022

5

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包括新开办、延续换证、变更、注销、补证)

省市场监管局

市市场监管局

2021

6

化妆品生产许可(包括新开办、变更、延续换证、补证、注销)

2021

7

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许可

2022

8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地方企业实施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境外投资项目)

省发展改革委

市发展改革委

2025

9

技工院校招生计划和专业设置审核

省人力社保厅

市人力社保局

2022

10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批

2022

11

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

省生态环境厅

市生态环境局

2021

12

华侨回国定居审批

省委统战部(省侨办)

市委统战部(市侨办)

2021

 

附件3

嘉兴联动创新区拟推出的创新探索项目清单

序号

创新探索内容

责任单位

1

“船边直提”作业模式助力通关再提速。

嘉兴海关

2

推行“关助融”银政企合作创新项目,建立以海关关税为基础的银税互动合作关系,有效缓解中小微外贸企业融资难题。

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兴海关、市金融办

3

支持和推荐更多企业纳入优质企业名单,加快浙江自贸区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政策在嘉兴复制落地。

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

4

引进上海世界外国语学校优质师资资源,推进教育现代化区域创新试验,集聚上海高端基础教育资源,为在嘉兴工作的上海高端人才子女提供优质教育服务。

市教育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

5

发挥上交所资本市场服务(嘉兴)基地、长三角资本市场服务基地等平台功能,加快推进金融创新步伐。

市金融办

6

推动出台统一的长三角地区医保目录。

市医保局

7

创新园区合作机制,积极争取异地分区在产业政策上的“本地同园化”待遇,以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平湖园、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海宁分区为试点,探索加强统筹协调机制,创新利益共享机制,在优惠政策、项目资源等方面能够享受上海张江、上海漕河泾园区的本地化待遇,加快推动园区建设。

平湖市政府、海宁市政府

8

实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学分互认,借鉴“国际学分银行”制度,将各类学习成果储存,推行学分认定、积累和转换,探索符合长三角地区一体化的“学分教育银行”,打破专业技术人才流动的省级障碍。

市人力社保局

9

持续扩大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和各县(市、区)与上海、苏州下辖县(市、区)间政务服务的跨省通办、跨省联办事项覆盖范围,统一事项标准、对接办理流程,完善通办平台。

市政务数据办


附件4

2020年嘉兴联动创新区建设各片区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名称

重点工作任务

国际商务区片区

1.引进百亿产业项目1个以上,引进世界500强、国际行业领先企业及总部型投资项目力争达到5个以上。

2.加快推进G60科创走廊产业与创新研究院建设,确保2019年引进的百亿重大服务业项目开工建设。

3.加快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办好“企业服务直通车”平台,组建企业服务专班,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4.抓好区域内城市品质提升项目建设,配合市级相关单位合力推进沪嘉城际铁路、通苏嘉甬铁路、有轨电车一期工程、南湖国际广场等重点项目。

5.加快建设未来社区,着力建设好诺德安达、美国凯宜、圣托妇儿等国际学校、国际医院建设。

综合保税区片区

1.嘉兴综合保税区实现在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排名进入前80位。

2.加快推进重大项目的引进推进和投产达产,推动2个以上百亿项目开工。

3.重点扶持嘉兴石化、三江嘉化2家超两百亿元的航母型企业,新增亿元企业3家以上。

4.持续推动企业股改上市,新增股份制企业10家。

5.全年新增数字经济项目3个,数字制造业投资和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

 

名称

重点工作任务

综合保税区片区B区块

1.进一步强化改革创新措施特别是有关国际贸易政策的复制落地。

2.对国发〔2019〕3号文件21条政策中综合保税区B区正在推进的9条政策,加快落地。

3.结合综合保税区B区十周年系列活动,开展系列招商活动。

4.启动综合保税区B区内115亩15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建设。

5.积极筹建世界商品交易中心。

6.按照智慧园区的标准,推进数字化园区建设试点。

7.将综合保税区B区与下甸庙、邗上功能区进行提质优化,着力打造10平方公里千亿平台。

8.积极探索综合保税区B区与祥符荡创新中心(世界级创新绿谷)“链接”文章,整合优化资源,提高显示度。

临沪片区中荷(嘉善)产业园区块

1.引进世界500强项目或超1亿美元行业龙头项目1个。

2.推进超百亿项目利天万世新能源项目建设。

3.推进中荷(嘉善)产业园创新中心、创业中心一期项目建设。

4.推进海外园区嘉善中欧创新中心(欧洲)建设。

5.推进中荷(嘉善)产业园三期中荷农业现代科技园建设。

6.加快中荷(嘉善)产业合作园基础设施建设。

名称

重点工作任务

临沪片区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平湖园区块

1.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15%以上。

2.实际利用外资0.45亿美元。

3.新开工超亿元产业项目11个。

4.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0家。

5.引育“双千双万”等高端人才2名。

乌镇大数据产业园片区

1.争取引进世界500强、国际行业领先企业投资项目、总投资超亿美元项目或10亿元以上产业项目3个。

2.重点推进鑫柔科技项目、5G智能驾驶传感器创新产业园、巨石智能制造基地、浦项华友项目建设。

3.加快世界互联网大会红利释放,推动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新增数字经济企业130家。

4.引导传统工业企业“互联网+”转型升级,推动恒美4.0智慧工厂等数字车间投入使用,完成企业智能化改造80家。

5.加快建设浙江中韩(桐乡)国际合作产业园。

6.推动以5G、大数据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片区内产业结构调整,实施营商环境提升行动。


嘉政办发〔2020〕24号.doc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