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或具体问题编号二)整改完成情况的销号公示
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或具体问题编号二)整改完成情况的销号公示
根据《嘉兴市贯彻落实浙江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关于做好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清单化调度和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或具体问题编号二)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公示。
一、整改问题
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以“五水共治”为抓手,巩固“清三河”和剿灭劣V类水成果
二、整改时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整改目标
巩固“清三河”和剿灭劣V类水成果,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四、整改措施
1.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规定,围绕“五级”河长、“三级”治水办(河长办)及其成员单位的职责与任务,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河长与河长办履职、协调联动、日常监管等方面工作标准,实现河长制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具有嘉兴特色的河长制工作标准体系。
2.完善“四个一”治水督查机制,巩固深化剿灭劣V类水成果,对水质波动反复或考核不达标的断面实施“一点一策”治理。开展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果专项行动,到年底设区市城市建成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果得到巩固;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得到基本消除。建立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长效机制,确保长治久清。深入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突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老城区等重点区块,突出历史欠账较多、工作基础薄弱的重点地块,突出工业集聚区,2020年完成200个城镇生活小区、27个镇(街道)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3.持续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科学合理划定河湖管理范围,2020年完成中小流域综合治理57公里、清淤600万方,建设美丽河湖160公里。依法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强化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全面完成规模以下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提升;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污水日排放量大于300吨)实现监督性监测和在线监测设备全覆盖。
五、整改完成情况
1. 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规定,大力推进河(湖)长制提档升级信息化平台建设,邀请第三方服务单位的技术专家与开发人员,对市、县、镇三级系统管理员进行提档升级后平台和手机端的实际操作技术培训。按照多通融合工作部署,逐步落实村级河长APP与四平台掌上基层APP融合。编制16条市级河道与3个市级湖荡2021~2023年“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全市共计排定项目25个,年度计划总投资10.4亿元。强化“绿币”制度、鼓励全民参与,出台公众护水“绿水币”制度及其实施细则。
2. 持续巩固“清三河”和剿灭劣Ⅴ类水成果,市本级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得到巩固,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深入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巩固提升阳台污水治理、污水管网“回头看”、排水GIS系统建设等成效,建立“一图三单”建设推进机,每个镇(街道)划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区块图”,全过程挂图作战,将全市27个镇(街道)、30个工业集聚区、241个生活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298个项目,划分3940个区块,实施进度和质量管理。截至目前,区块施工完成率100%,验收完成率100%,平湖市、海宁市、海盐县完成全域验收。
3. 围绕打造“安全美、生态美、人文美、管护美、和谐美”河湖“六美”体系,制定“水美乡村”、“乐水小镇”建设验收管理办法,稳步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做好迭代升级幸福河建设。制定“河湖保洁长效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清剿水葫芦、美化水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全市河湖保洁实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长效管理。全力做好2020年省际地区水葫芦联防联控工作,为2020年乌镇“互联网之光”博览会和上海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提供洁净的水环境保障。截止2020年12月底,完成中小流域综合治理95.8公里、清淤757.5万方,建设美丽河湖投资15700万元。深化入河排污(水)口整治,开展水质提升“回头看”,每月定期对河道进行监测和通报。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7日,共7天。
联 系 人:市生态创建办王秀萍
联系电话:0573-82522036
联系地址:嘉兴市新气象路618号国际会展中心商务楼
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嘉兴市整改工作协调联络组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