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整合水务集团和原水公司领导班子,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运作。 (一)承担水务与环境类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的投资建设,并依据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资产收益最大化的原则,对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 (二)通过制定总体发展规划和投资战略,运用多种融资手段和资本经营的收益积累,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并可带来较高收益回报的项目和领域作投资; (三)依法对所属企业进行审计和监督,保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督促所属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四)负责嘉兴市域外配水工程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五)承担市区防洪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市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六)承担市本级自来水生产、供应,给排水工程设计、技术服务,市政项目及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维护; (七)承担嘉兴市区、嘉善县南部、平湖市西部、海盐县、南湖区、秀洲区、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范围内的污水集中收集、集中输送、集中处理与集中外排工程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八)承担全市范围内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收集与处置项目的建设与运行管理。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国资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