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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探索干部交流合作新模式

发布日期:2021-01-08 16:35 信息来源:市长三角发展办 浏览次数: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探索干部交流合作新模式,首批干部交流工作在上海市青浦区与苏州市吴江区之间先行开展试点。《关于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试点开展干部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1月6日下午在苏州市吴江区签署,确定了交流的具体实施办法。

《实施意见》明确了干部交流任职工作目标、条件程序、保障措施等。在“选准”干部方面,提出严把政治关、能力关、廉洁关,重点围绕产业发展、乡村振兴、规划建设、公共服务、生态环保等重大项目和重要领域,决定交流干部人选。在“用活”干部方面,坚持因事择人、好中选优,实行“双向同步,选任交叉”。也明确了激励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发布后,还举办了一体化示范区领导干部示范培训班开班式。本期示范培训班由苏州市吴江区与上海市青浦区的互派交流任职干部和示范区三地组织部门遴选的区(县)管领导干部共同组成。课程设计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为主线,涉及数字经济、智慧城市、产业招商、工业互联网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