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46445/2021-41559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文号: | 嘉政发函〔2021〕14号 | 发布机关: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10-26 |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香缇世家小区10户违法建筑不能实施拆除认定的批复 | |
发布日期:2021-10-12 15:49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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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你单位《关于批准香缇世家小区10户违法建筑不能实施拆除认定的请示》(嘉开管发〔2021〕1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对香缇世家小区10户违法建筑不能实施拆除的认定。 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借鉴省内其他地市低密度小区(别墅)违法建筑处置的经验和做法,积极稳妥地推进香缇世家小区违法建筑的处置工作。同时举一反三,消除存量违建,严控新增违建,坚决遏制低密度小区违法建筑的蔓延势头,提升基层治理水平,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特此批复。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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