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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46445/2021-41559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文号: 嘉政发函〔2021〕14号 发布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10-26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香缇世家小区10户违法建筑不能实施拆除认定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10-12 15:49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你单位《关于批准香缇世家小区10户违法建筑不能实施拆除认定的请示》(嘉开管发〔2021〕1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香缇世家小区10户违法建筑不能实施拆除的认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法建筑处置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借鉴省内其他地市低密度小区(别墅)违法建筑处置的经验和做法,积极稳妥地推进香缇世家小区违法建筑的处置工作。同时举一反三,消除存量违建,严控新增违建,坚决遏制低密度小区违法建筑的蔓延势头,提升基层治理水平,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特此批复。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6

(此件公开发布)

嘉政发函〔2021〕14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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