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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45135/2021-416204 发布机构: 市机关事务中心
发文日期: 2021-10-20 组配分类: 工作规则
有效性:

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档案工作管理制度


为使中心档案工作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省有关部门关于机关档案室业务建设的规定,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文件、资料的归档

(一)归档范围

1、上级机关下发的文件、电报。

2、市级机关各部门和县(市、区)有关部门与本中心来往的文件、信函。

3、属于本中心管辖管理的人事档案。

4、本中心形成的文件、会议记录。

(1)中心及中心办公室正式文件、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要点、工作总结和中心领导重要讲话,中心党组和中心领导年度述职报告。

(2)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中心专题会议、中心办公会议的记录、纪要。

(3)市级机关机关后勤工作有关情况的材料,如中央、国家和省有关领导视察本市机关后勤工作情况的有关材料,市级机关后勤工作有关会议的材料,中心有关人员赴省内、省外与同行交流形成的有关资料等。

(4)中心历史沿革、简要情况介绍、大事记等,有重要价值的照片等。

(5)本中心处理的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的答复、处理意见。

(6)中心文件、中心党组文件。

(7)本中心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团组织形成的重要文件。

(8)本中心机构改革,内部机构变化,启用印信及人员编制等文件。

(9)本中心与其他单位签订的有关合同、协议书。

(10)中心机关各处(室)、中心属各单位报送的文件、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二)归档材料的收集

1、中心各处(室)、直属单位应在次年第二个月按要求把本处(室)、中心属单位上年应归的文件材料,按照文件的内容和性质,进行整理、分类、立卷、归档,向办公室移交。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将每份文件的正文与附件,印件与原稿,批复与原请示件,转发文件与原件放在一起,使文件齐全完整。 

2、中心文书档案由办公室统一整理,应在第二年的六月底以前整理立卷结束,然后归档。凡是传阅、办理完成的文件材料,均应及时进入档案室保管。

(三)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1、凡属归档文件,必须书写工整、字迹清楚。

2、归档文件的正式文件、底稿、领导签批意见、附件等必须齐全;办文时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须把各单位意见附上。

3、起草文件,须采用国际标准A4纸张书写、打印。装订线以内不得签批、书写。

4、归档的手工书写文件,一般用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书写、签批。不得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红墨水等书写、签批。除特殊情况外,不得用复印件、传真件归档。

各处(室)、直属各单位须严格遵守以上规定,确保归档的文件齐全、完整、规范,确保档案文件不因制成材料原因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档案室在整理文件时,除剔除重复件及必要的技术处理以外,应严格保持文件的原来面貌。

二、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一)档案的管理

1、归档管理。将归档文件以自然件为单位进行整理、分类、排列、编号、编目、装盒,使之有序化。

2、遵循文件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保存价值,准确划分保管期限。

3、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管理档案。首先充分利用计算机和有关适用的档案管理软件,并搞好计算机自动检索,同时编制归档文件目录、文号案卷号对照表等检索工具,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4、做好年度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地填报档案工作统计年报。

(二)档案的利用

1、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库藏,根据工作需要,积极、主动、迅速地为利用者提供服务。

2、严格借阅制度,借阅档案,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3、确因工作需要,机关各处(室)可借阅与其业务有关的文书档案。时限一般不超过7天,如需延长,应向档案管理人员预先说明。

4、外单位人员来查阅本中心文书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并经中心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查阅。

5、中心有关会议记录、领导批示,一般不借阅,凡需查阅或复印的,须经分管副主任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6、借阅者对所借文件、案卷,要保持完整、清洁、安全,不得抽拆、涂写、污损,不得擅自复印和转借。

7、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对所查(借)阅的档案负有督促检查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做好利用档案的记录工作。

三、安全和保密

1、无关人员一般不进入档案室库房。

2、档案工作人员及利用者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则,不得传播档案中的机密内容及有关干部评价、个人隐私、检举举报等不宜公开的材料。

3、绝密级的文件,按规定一般不予复印;复印中央、国务院机密、秘密级文件和省政府机密、秘密级文件,须经分管副中心长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4、库房内严禁吸烟,禁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做到人走灯灭,人走上锁;配置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强光、防虫蛀鼠咬等设施,加强档案的技术保护,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

四、档案的保管

1、机关应根据保存档案资料的数量设置必要的档案专柜,以及其它配套设施,并明确专人负责管理。 

2、档案库房是本机关的机要部位,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房,亦不得在内办公、会客。 

3、定期检查档案,做到卷目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 

4、档案橱柜要摆设整齐,柜内案卷排列合理。库房内要做到清洁卫生,通风良好。温度保持在12℃—24℃左右,相对湿度在45%-60%左右,并做好温湿度记录。 

5、库房内严禁吸烟,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及其他物品,保持库房内走道的畅通。定期检查消防器材,使之保持完好状态。    

6、离库时必须关好橱、柜以及门、窗,切断电源。

7、确保库房安防警报运转正常。


信息来源: 市机关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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