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食品药品
索引号: 113304003136238000/2021-416323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1-10-21 组配分类: 食品药品
有效性: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11期)
发布日期:2021-10-21 14:53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近期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饮料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20大类共47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样品463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海宁市海洲街道卢厚林水产配送中心销售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嘉兴分院(嘉兴市粮油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2、海宁市海洲街道卢明清蔬菜批发部销售,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嘉兴分院(嘉兴市粮油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3、平湖市当湖街道明观杂货店销售老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嘉兴分院(嘉兴市粮油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4、海盐县于城农贸市场顾其良蔬菜摊销售的香葱,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嘉兴分院(嘉兴市粮油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5、平湖市当湖街道高金根水产摊销售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嘉兴分院(嘉兴市粮油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6、平湖市当湖街道高金根水产摊销售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嘉兴分院(嘉兴市粮油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7、海盐县武原农贸市场永新水产摊销售的沼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嘉兴分院(嘉兴市粮油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8、海宁市海洲街道孔庆林副食批发部销售的鹅蛋,氟苯尼考、砜霉素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嘉兴分院(嘉兴市粮油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9、海宁市海洲街道天麒水产商行销售的红鲳鱼,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嘉兴分院(嘉兴市粮油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10、海盐县望海街道宗新水产店销售的沼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嘉兴分院(嘉兴市粮油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11、海盐县望海街道吴飞水产摊销售的梭子蟹,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嘉兴分院(嘉兴市粮油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12、海盐县望海街道北野水产摊销售的梭子蟹,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嘉兴分院(嘉兴市粮油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13、海盐县望海街道宗新水产店销售的梭子蟹,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嘉兴分院(嘉兴市粮油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14、桐乡市梧桐岳建标鱼摊销售的梭子蟹,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嘉兴分院(嘉兴市粮油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15、海盐县望海街道益利达超市销售的鸭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嘉兴分院(嘉兴市粮油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嘉兴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平湖市、海盐县、海宁市、桐乡市等市场监管局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各地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2021年第11期).doc

附件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汇总表(2021年第11期).xls

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信息汇总表(2021年第11期).xls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021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