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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00002545784R/2018-410518 文号: 嘉科综〔2018〕4号
发布单位: 市科技局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F05-2018-0001 成文日期: 2018-01-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深化嘉兴市级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10-08 09:36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浏览次数:

南湖区、秀洲区科技局,财政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商局、财政局;市级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聚焦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和重点,进一步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现将《深化嘉兴市级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予以印发,请贯彻执行。

嘉兴市科学技术局

嘉兴市财政局

2018年1月17日

深化嘉兴市级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


为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进一步聚焦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与重点,充分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使用绩效,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激发各类创新主体和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和积极性,进一步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和《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浙科发计〔2016〕1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嘉兴实际,特制定本改革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指引,遵循科研规律,强化顶层设计,调整和优化科技计划布局,聚焦重点任务,高效配置资源,建立目标明确和绩效导向的管理制度,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定位清晰的市级科技计划体系,形成职责明确、科学高效、公开透明的计划管理新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聚焦科技创新战略任务,加强主动布局。重点围绕提升我市区域自主创新能力、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需求、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科技惠及民生等,确定科技创新主攻方向,形成面向科技前沿、聚焦重大需求、促进产业发展的科技计划布局。

(二)明晰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突出市场导向。政府重点支持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基础前沿、社会公益、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等公共科技活动,以普惠性和引导性政策为主的方式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三)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打通创新链条。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突出重大科技攻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系统化设计、全链式部署、阶段性安排,更加主动地服务于产业结构调整和新经济业态培育,建设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创新型经济。

(四)坚持公开透明和社会监督,推进痕迹管理。加强科技计划全过程信息公开和痕迹管理。除涉密项目外,所有信息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遵循科学规律、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氛围。

三、优化科技计划设置

围绕知识创新、技术创新、转化应用、条件建设四个创新链环节,设立公益性研究计划、重点研发计划和创新环境与条件建设等三类市级科技计划,形成财政专项资金与科技创新活动高度契合的新型科技计划体系。

(一)公益性研究计划。设置应用性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社会民生科技创新三个专项。

公益性计划研究主要解决市场机制不能有效配置资源和社会公共事业发展领域中共性科技问题,支持公共性、非营利性,并具有明确应用方向与前景的技术研究。支持方式为事前补助或分期补助。

1应用性基础研究专项。主要面向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应用与关键问题以及优势学科发展方向,支持与企业联合开发,着力培养高端创新人才与团队,增强源头创新能力。

2.软科学研究专项。围绕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疑点”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关注点”,应用多学科开展战略、规划与政策研究,提出解决的思路与政策。支持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社会“智库”与党委、政府研究部门联合研究,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3. 民生科技创新专项。围绕人口与健康、环境与资源、防灾减灾、公共安全与社会管理等领域,以公益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示范为重点,解决制约民生改善与社会进步的技术瓶颈问题。

(二)重点研发计划。设置产业发展攻关专项、成果转化专项等二个专项。

重点研究计划聚焦本市重点产业集群发展和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的需求,以开展重大关键技术、创新产品和技术标准的研发攻关以及推广应用示范为重点。通过重点研发计划的实施,为我市高新产业和主导产业发展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支持方式为事前分期补助和事后补助。

1.产业发展攻关专项。围绕我市主导产业主要技术难题,按照科技发展规划中的重点领域和重要任务,主动设计若干优先主题,分批实施,鼓励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联合攻关。该专项采取竞争性方式予以支持。资助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采取政府前期引导与基于绩效评价的后补助相结合的支持方式。前期引导经费按专项资助经费总额的30%拨付,后续资金按完成研发任务进度予以拨付。

2、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面向具有创新性、实用性的技术成果,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动科技成果商品化、资本化、产业化。该专项以企业为主体实施,鼓励开展转化技术的集成应用与综合示范。该专项采取竞争性或事后补助的方式。

(三)创新环境与条件建设。设置创新活动引导专项、科技创新平台(载体)专项等二个专项。

1、创新活动引导专项。根据技术创新的不同阶段,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聚焦创新领域,加大研发投入,开展创新活动,重点推动科技金融结合、科技创新券应用、创新大赛、专利授权补助、科技特派员。该专项采用事后补助为主的方式。

2、科技创新平台(载体)专项。主要支持重大创新平台(载体)和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条件建设。包括大院名校、科研院所引进;重点实验室、区域创新服务机构、企业研发机构、技术市场、院士工作站和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建设;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专利示范(优势)企业、重点科技中介机构补助和科技奖励等。该专项采取以绩效评价为主要依据的补助方式,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

(四)以上三大类计划还包括落实《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嘉政发〔2017〕3号)和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配套补助。

四、创新科技计划管理的方式

(一)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遵循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规律,推进职能转变,加强统筹协调,实行分类管理,处理好市与区、市级部门,以及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大企业与小企业,竞争性领域与公共领域等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好财政科技投入的引导激励作用和市场配置各类创新要素的导向作用,行业主管部门在创新需求凝练、任务组织实施、成果推广应用等方面的作用,科技专家、企业家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在指南设置、项目评审、过程管理和绩效评价等方面的作用,同时,建立对外服务的窗口,统一受理各类计划、项目的申报和结题,实现各类科技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推进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

(二)建立市级科技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建立互联互通、开放共享的科技计划数据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科技计划需求征集、指南发布、项目申报、评审立项、经费安排、监督检查、项目验收等全过程管理,实现项目管理痕迹化、可查询、可追溯。  

(三)完善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制度。完善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编制发布、项目申报、立项评审、合同管理、实施监管和项目验收等主要环节的管理细则或操作规程,提高项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完善市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科技项目、资金管理和执行各方的职责,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评估,确保专款专用,加快建立既能有效防范资金风险又能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的科技经费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科研信用和科研诚信管理机制,完善财政科技资金使用的绩效考核制度。

五、其他

(一)本方案从发文之日起施行。

(二)本方案由嘉兴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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