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答复
姜春燕代表:
您在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海盐行政区划范围内统一由一家供电公司提供供电服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结合当前形势和实际情况,在海盐行政区划范围内统一由一家供电公司提供供电服务难以实现,仍需维持现状不变,原因如下:
一、自2006年滨海供电成立以来,经过近15年的建设补强,目前滨海供电海盐区域网架相对成熟、供电可能性较高且网架与海盐供电区域网架相对独立。在电网层面,存在海盐区域内用户由港区变电所间隔供电和港区用户由海盐区域供电所间隔供电情况,变电所出线通道存在交叉。若移交割接统一由一家供电公司提供服务,涉及调整线路、用户量大,需逐年安排技术改造以及配网新建工程方案,存在一定程度资源浪费、电网重复建设,对供电可靠性存在影响。同时,根据国家电网公司规定,供电区域重新划分会涉及不同资产归属调整(县供电公司和滨海供电公司资产归属不同法人),需经国网公司同意。
二、滨海供电海盐区域用户在供电公司系统中属于滨海服务区,其抄表段、计量信息等基础数据由滨海供电公司建立,如要进行变动,首先在物理上,电网网架结构要进行变动,目前滨海区域网架结构较为稳定,割接难度较大。其次,在软件上,系统中用户、线路等数据也要随之变动,系统数据量庞大,更改工作量极大,且割接过程中极易出现数据错误,导致电费差错等情况。
三、近年来,供电公司持续推进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用户办电环节以及时长等均大幅压降,电力业务可以通过线上办理,实现一次都不跑。同时,随着全能型供电所的纵深推进,实现高压业务全要素配置至供电所,在业务管理上具有完整的管理权限和职责界定,负责与地方政府、企业对接,提供“一口对外”供电服务,办电业务将更加便利,企业涉企事项办理在海盐行政区域内即可完成办理。
四、2020年10月22日,嘉兴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嘉兴市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行动计划》,明确了嘉兴市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在浙江省建设“大湾区”背景下,行动计划中提出建设湾北新区重大战略平台。随着湾北新区建设的逐步推进,可能涉及整体供电区域划分调整,因此当前供电区划仍维持不变,避免后续重复工作。
感谢您及各附议代表对嘉兴电力事业的关心,希望您及各位代表继续关心、支持嘉兴电力事业的发展,推动嘉兴电力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国网嘉兴供电公司
2021年6月 6 日
(联系人: 王岩 联系电话: 1395734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