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34号建议的答复
马慧珍代表:
您在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工作开展情况
1.高度重视。我市自2017年底部署启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组织加装电梯相关部门、单位多次赴省内兄弟城市考察调研,学习经验,分析不足,提出了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自2018年起分3年逐步推进的思路。同时,迅速抓好出台全市指导文件、建立组织保障、开展既有住宅摸底、部署试点、建立考核机制等工作,并召开了全市现场会,全面启动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2.加强指导。2019年我市出台《嘉兴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嘉政办发〔2019〕20号),明确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遵循“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成立了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领导小组,为我市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供政策指导并建立组织保障。出台《关于明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的通知》《关于印发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相关示范文本及操作流程的通知》等文件,明确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同时,我局还与市品质办、市公积金中心联合出台《关于住房公积金制度助推中心城市品质提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嘉公积金〔2019〕30号),明确在加装电梯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后,可一次性申请提取本人及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更大力度地支持和推进加装电梯工作。
3.全面推进。我市通过出台指导手册、发放张贴宣传海报、举办专题培训会,并通过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各种线上线下途径宣传加装电梯政策,解读操作流程,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度和支持度。同时,结合“红色物业”宣传月活动,深入多层住宅小区现场宣传、答疑,讲解加装电梯流程,登记加装电梯意愿;充分利用“红色物业”多方联动议事机制,积极协调居民因加装电梯引起的矛盾和纠纷。目前,通过广泛宣传释疑、主动靠前服务、用好联审程序等,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已取得一定进展,全市已累计建成27台,在建30台,联审通过7台。
二、加装电梯关键流程点介绍
1.业主自愿,达成一致。实施意见原明确“双三分之二”同意的原则,基于《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部分上位法依据已有变化,《实施意见》虽尚未修改,但2021年的加装电梯程序中已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开展,调整为经本单元“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的“双四分之三以上”业主同意。
2.明确机制,合力推进。我市将加装电梯定性为特种设备安装行为,不再办理建设项目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采用部门及管线单位联合审查并出具会议纪要的方式,在顶层设计上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开通绿色通道。
3.市场运行、提高效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资金需求量大、专业技术和工作协调要求高,为便于实际操作,申请人可以推荐业主代表或委托业主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也可以书面委托电梯生产企业、具有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原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保险公司等其他单位代为组织实施。同时,鼓励积极探索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办法,鼓励购买相关保险。
4.政策保障,持续常态。明确了加装电梯应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相关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的安全要求,和实用为主、减少不利影响、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使用空间等规划要求。同时提出了加装电梯新增部分不办证、业主产权交易权利义务变更、公布电梯相关企业名库信息、加强电梯全流程按规管理等保障措施,确保常态化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快政策修改。目前,我市正在开展《嘉兴市物业管理条例》一类立法工作,明确“鼓励我市既有住宅业主为改善居住条件加装电梯。具体办法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省厅也正联合省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拟制《关于进一步推进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下一步,我市将抓紧对《实施意见》进行修改,参考杭州规章,使其既符合上位法相关规定,又能大力推进工作进度。同时,积极联系市发改委、市司法局等部门,按照规划部署,配合开展相关部门规章的制定工作。
2.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结合省市相关目标任务,加大工作指导和推进力度,共同研究讨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和推进方法,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简便、有效的管理与服务机制。一是结合省内其他城市经验,将积极与老旧小区改造、品质提升等工作有机衔接,在有条件的小区实现同步设计方案、同步征求意见、同步建设投入,既补齐了老旧小区硬件短板,又提升了公共服务设施,助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全面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积极收集一些群众对于加装电梯的意见,综合分析低层住户反对的关键点,如采光、噪音、承重安全等,充分利用小区楼道长、网格员的力量参与矛盾纠纷的协调,并组织相关电梯安装公司直接面对居民,做好改造解释,共同探讨,找寻最佳设计方案,解决群众的顾虑。三是推动有条件的属地成立区级或者街道层面的加装电梯专班,配备专人,加强与加装电梯相关横向部门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推动管线办成立,优化办事流程,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服务。
3.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新媒体和社区小区公开栏、宣传栏等载体,进一步加强《浙江省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设计导则》 建设发〔2015〕384号、我市《实施意见》和属地实施细则、操作手册的宣传力度,督促属地结合工作推进情况继续完善加装电梯服务指南,印发加装电梯费用楼层分摊比例补充说明、加装电梯企业备选库等材料。同时,发掘各类先进典型和有效做法,加以宣传和推广,形成共同关心、联动推进、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共同推动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取得新进展。
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31日
(联系人:倪曹琴;联系电话:8287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