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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00MB1573935T/2021-418758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1-11-15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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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监测][减排]海宁市2021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
发布日期:2021-11-15 15:00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贯彻落实国家、省、嘉兴市关于“十四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有关要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切实将总量减排作为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结构优化调整、提升环境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为生态环境质量高水平保护提供有力支撑,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减排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国家、省、嘉兴市关于“十四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要求,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聚焦影响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物,统筹运用源头防控、结构优化、末端治理等手段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和污染源深度治理,着力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二)主要目标。完成嘉兴市减排办下达我市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三)项目范围。紧紧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工作部署,按照“可监测、可报告、可考核”的原则和《“十四五”污染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明确的减排项目类型,将与总量减排密切相关的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任务纳入重点减排工程。

二、主要减排任务

(一)主要水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提升项目1个。

(二)主要大气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

1.产业结构升级。主要包括淘汰落后产能,关停腾退等共计减排项目10个。

2.源头替代。主要包括燃煤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替代减排项目4个,将含挥发性有机物产品开展源头替代减排项目3个。

3.工业深度治理。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减排项目11个。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将主要污染总量减排工作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单位、减排措施、完成时间等具体要求,确保完成总量减排任务。

(二)完善考核方式。各镇(街道)2021年总量减排考核结果依据重点减排工程完成情况确定,达到目标减排量即认定完成总量减排目标,否则认定为未全部完成。同时,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区域削减措施涉及到的重点工程减排量,在总量减排核算中要相应予以扣减。

(三)广泛宣传引导。各镇(街道)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载体,广泛宣传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措施和成效,提高全社会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落实企业环境行为公告等制度,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和环境公众参与,切实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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