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专题 > 审计

海盐县人民政府2019年度财政决算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24 18:05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嘉兴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9月9日至11月27日,对海盐县人民政府2019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19年,海盐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28亿元,支出87.21亿元,结转下年3.0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8.88亿元,支出67.95亿元,结转下年1.9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37亿元,支出0.3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5.05亿元,支出42.79亿元,累计结余41.96亿元。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海盐县围绕重大项目推进攻坚战、文明城市创建(美丽县城建设)攻坚战、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等“十大战役”,持续加大民生投入,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但在预决算管理、预算执行、财政政策落实、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等方面依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规范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预决算管理方面。一是新增政府债券5000万元未列入调整预算方案报县人大常委会批准,报人大批准的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比实际可动用数多2236万元;二是财政预算管理系统不能完整反映预算安排执行的全貌,导致金财系统年初预算数据不完整;三是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合不到位,未统一规范管理模式;四是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实施不规范,27039.66万元财政资金未采用竞争性方式存放。

(二)财政预算执行方面。一是部分预算收入未及时缴库;二是国有企业亏损补贴退库资金使用不规范;三是36361.42万元转移支付未按规定在30日内分解下达;四是存在科技城平台建设专项经费沉淀在国有公司、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违规补助等问题;五是2287.15万元债券资金未按进度拨付,资金沉淀在主管部门未形成实物工程量;六是政府产业基金管理不规范,存在退出项目收益23.05万元未及时上缴等问题。

(三)财政政策落实方面。一是“两直”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未直接支付给最终收款企业和个人;二是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退不及时;三是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实施办法部分条款未及时修订,导致办法与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不衔接。

(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面。一是部分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安排不精准,年度执行率偏低;二是海盐县千亩荡饮用水应急备用水源工程缩小建设规模未办理概算调整审批;三是3个设计类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四是2项工程项目变更未经政府批准;五是2个项目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六是招标文件设置不规范;七是未及时收取土地租金327.98万元。

三、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决算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海盐县人民政府应切实加强预算管理基础工作,按预算法要求进一步完善调整预算内容。要按规定将非税收入及时缴库,及时下达转移支付资金,严格实行公款竞争性存放,规范财政收支行为。

(二)规范财政支出,促进财政资金提资增效。海盐县人民政府应加强“两直”资金管理,确保资金效益最大化;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快已停征基金的清理结算工作,促进财政政策落地见效;及时修订财政扶持政策,激励企业提升效益、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

(三)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提高项目投资绩效。海盐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按照规定履行立项等报批手续,不断规范项目前期工作。要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招投标、工程变更等程序。

四、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嘉兴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报告并提出了审计建议。海盐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整改,落实整改责任。一是财政预决算管理方面,进一步贯彻落实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严格履行调整预算审批程序,规范预算调整行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健全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机制,16039.66万已到期收回;二是财政预算执行方面,预算收入已全部缴库,严格按照规定办理预算收入退库,转移支付已下达,县政府办公室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科技发展政策方面制度修订问题,进一步规范政府产业基金投资管理;三是财政政策落实方面,“两直”资金已收回重新支付,对逾期未清退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按规定缴入国库,开展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改革实施办法修订工作;四是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面,拟定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控制标准管理指导意见(2021版)》,梳理完成千亩荡饮用水应急备用水源工程概算调整准备资料,修订完善了《海盐县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办法》(盐政发〔2020〕19号)、《海盐县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盐城投〔2021〕38号),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多次催讨前期未缴纳的土地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