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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本级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 捐赠款物专项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24 18:31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二十七条的规定,嘉兴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3月6日至31日,对嘉兴市本级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截至2020年3月31日,市级及经开区、嘉兴港区共安排疫情防控经费1.45亿元,实际使用7989.83万元;共接收捐赠资金3163.21万元,分配2342.20万元。自浙江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市委市政府迅速建立“一个总指挥部十一个专业小组”的疫情防控组织体系,统筹人力物力财力,积极采取综合防控措施,资金和防疫物资保障有力,财政专项资金及时到位、使用管理规范,慈善组织捐赠款物的筹集、接收、分配和使用过程较为公开透明。但疫情暴发初期,各类防疫资金物资需要争分夺秒组织保障,一时难以兼顾操作的规范性,在物资采购管理、捐赠款物管理等方面还不够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专项资金方面。

1.供应商未提供发票造成采购款应付未付。

2.防控物资采购中部分供应商未及时签订合同。

(二)社会捐赠款物方面。

慈善组织接收捐赠物资未折价开具票据及时入账。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嘉兴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建议市疫情防控物资采购主管部门及时总结疫情中的成功做法;民政部门加强对慈善组织规范化管理的监督和指导,促进慈善事业长远发展。

四、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提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相关防疫部门加强了采购物资的规范管理;慈善组织加强了对捐赠款物的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