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46445/2021-4177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文号: | 嘉政发函〔2021〕19号 | 发布机关: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10-27 | 有效性: | 有效 |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历史棚改项目调整的批复 | |
发布日期:2021-11-05 17:12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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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你单位《关于中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计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调整2015-2016年棚改安置房项目计划,其中657套70平方米以下棚改安置项目房源转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使用,707套70平方米以上棚改安置项目房源转为商品房销售。请切实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棚改计划项目调整到位。 特此批复。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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