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45012/2021-423204 | 发布机构: |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1-12-30 | 组配分类: | 人事信息 |
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 |
发布日期:2021-12-30 16:06
信息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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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9日嘉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朱苗为嘉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 李越为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宋健为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章伯凌为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李斌为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冯静为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黄春燕为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决定免去: 陈利众的嘉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姜波的嘉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王根良的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免去: 范剑春的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章伯凌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越的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郭军毅的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杨爱民的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雯红的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定良的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唐永刚的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 陈伟良辞去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薛保其辞去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钟益民辞去嘉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曹国华辞去平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柏屹颖辞去海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斌辞去海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信息来源: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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