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46445/2021-41424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文号: | 嘉政发函〔2021〕1号 | 发布机关: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1-18 |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棚改历史项目的批复 | |
发布日期:2021-02-03 10:17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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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嘉兴市建设局等4部门关于要求调整棚改历史项目的请示》(嘉建办〔2021〕4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对2011~2019年棚改计划项目及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进行调整。 下阶段,你们要根据本批复精神,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及时完成有关调整上报工作。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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